教育部为何给自己下指令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14 00:08 来源: 中国经济周刊方志远
日前,教育部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委(单位)的教育司(局)发布了“关于‘十二五’期间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
这个意见对于“十二五”期间高等学校的设置工作提出了多条指导性意见,这些意见多为“原则性”的,其中的“刚性”指令,是在“关于高校更名”的一项中明文规定:以后设置的高校或者现有高校的更名,不能冠以“中国”、“中华”、“国家”的字样,“不得以个人姓名命名”,“不能使用学校所在省(区、市)以外的地域名”。
之所以说这是“刚性”指令,是因为它用了不留余地的否定概念:“不能”、“不得”。而同在“关于高校更名”项中的另外两条,则留有回旋空间。关于“学院”更名“大学”,农、林、师范院校改名为非农、林、师范的校名,用了“从严掌握”、“原则上不”的字样。
但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所谓“从严掌握”基本是主管部门“视情况掌握”,而原则上的“不”往往被实际上的“可”所取代。或许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教育部才断然决定,在冠名“中国”、“中华”、“国家”的问题上不留余地、不留回旋空间。
从现有冠以“中国”字样的大学看,大致有两种情况。
第一,人民共和国建立之后组建的专业性大学或学院,如中国医科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初名中国矿业学院)等,以及“文化大革命”后创建的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等。在冠以“中国”字样的大学中,只有中国人民大学是一特例。
第二,在改革开放以后,由一些专业学院更名并冠以“中国”的大学,如中国传媒大学,前身为北京广播学院;中国海洋大学,前身为青岛海洋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前身为南京药学院;中国石油大学,前身为北京石油学院(后更名为大学);等等。
这些以“中国”冠名的大学,无论是初始的还是更名的,大体上都是同类学院公认的龙头老大,都经过去的国家教委和现在的国家教育部批准。所以,以“中国”冠名也没有什么不可以。只是冠了“中国”名的那些高校,除了可以继续表示它们在同类大学中应有的地位之外,似乎并没有发生什么实质性的变化,有些还抛弃了原有的品牌优势。如中国传媒大学,当年的北京广播学院是多么的响亮,如今又有几个人知道这个传媒大学是干什么的?实在是得不偿失。
当然,任何事情的发生,都有它的合理性。由于“文化大革命”,高校的正常招生停止十多年,积压了那么多嗷嗷待哺的年轻人。我和我的大学同学以及和我类似的“老三届”们,大多是被当时新办的专科学校所收留。这些学校在国家急需培养人才的时候发挥了重要作用。本来也应该就此而已,但这些专科学校,后来几乎无一不升格为本科“学院”,个别的还跃居“大学”之列,这就逼得原来的学院必须升格为“大学”,以示身份和级别的不同;而原本就是“大学”的大学,同样被这些由学院升级为大学的大学逼得寻求升级,于是,以“中国”、“国家”冠名就顺理成章了。
在这股潮流中,幸亏至少有三所大学岿然不动:综合性的北京大学、师范类的北京师范大学、理工科的清华大学。本来在这场升格风中,它们最有资格以“中国”乃至“国家”冠名,但它们不愿抛弃自己的品牌和传统。
这场专升本、本升大、大升国的升格风(当然更包括贪大求全的高校合并风),客观上反映了近三十年来中国教育大跃进的轨迹。在这场大跃进中,教育部既有无可奈何的随波逐流,更有摩拳擦掌的推波助澜。当然,在这个过程中也时时有关于刹车、整顿的文件印发,但收效甚微。
如今,教育部通过正式文件,似乎是要宣告这场“升格”风的行将结束。但问题是:一、在中国,“学院”升格为“大学”,大学冠以“中国”、“中华”更不要说“国家”的校名,都必须通过教育部的批准。这样,教育部的种种“不能”、“不得”,岂不是自己给自己下命令?这样做是否另有苦衷?二、随着经济的发展、时代的推移,新的产业、新的学科将不断涌现,在这个过程中,偶尔有新的高校产生、偶尔有高校需要更名,乃至偶尔需要以“中国”或“国家”冠名某所大学,本来也是十分正常的事情,但教育部为何如此毅然决然地完全关闭以“中国”、“国家”冠名的这扇门?不知其中有何深谋远虑?
(作者系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江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