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峰会新闻公报摘要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15 07:59 来源: 中国经济网
●双方决心将中欧合作打造成21世纪国际合作的典范,为推动21世纪成为和平、合作、发展的世纪作出新的贡献。
●双方同意建立中欧高级别人文交流对话机制,并于2012年上半年举行首次会议。
●双方决心充分利用中国“十二五”规划和“欧洲2020”战略带来的契机,积极推进各领域合作。双方同意加强和深化在宏观经济、贸易、财金等领域的双边对话与务实合作。双方领导人强调迅速全面解决市场经济地位问题具有特殊重要意义。双方欢迎中欧企业有意加强贸易和双边投资。双方决定尽早召开中欧高技术贸易工作组首次会议。双方将继续积极推动开展中欧知识产权合作项目(三期)。
●双方领导人宣布建立中欧城镇化伙伴关系,重点推动在城镇可持续发展广泛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双方同意于2012年举办首届中欧市长论坛,并为其取得成功共同努力。
●双方同意进一步深化能源合作,欢迎并支持于今年六月举行中欧高层能源会议,确定未来双方务实合作的方向和重点领域。
●双方同意进一步深化能源科技合作,继续扩大支持双方中小企业开展的能源科研创新合作。
●双方对2011年“中欧青年交流年”活动成功举行表示满意,并欢迎近期启动的2012年“中欧文化对话年”。双方将特别重视探讨互免持外交护照人员签证的可能性。双方同意探讨建立中国—欧盟中心的可能性,将其作为中欧之间的一站式信息和活动中心。
(据新华社北京2月14日电)
(责任编辑:邵希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