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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细化政采年度绩效考核指标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16 22:46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报

  本报讯 记者王珅报道 细分各项考核指标,突出考核的客观性、真实性和时效性成为湖南省2011年度政府采购绩效考核的特点。

  日前,湖南省财政厅发布《关于明确细化2011年度政府采购绩效考核指标的通知》(湘财购函[2012]1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于今年第一季度对该省各市(州)财政局2011年度政府采购工作进行绩效考核。据悉,本次考核将突出客观性、真实性和时效性三大原则。根据《通知》,该省2011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将以客观指标为主,主观考核评分为辅。记者看到,随《通知》一同下发的湖南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考核评分表注明了各类考核项目的评分内容及评分标准,例如,基础工作包含的专家库管理一项中列明“制定了专家抽取、专家管理等相关制度的,记1分”。此外,本次考核明确,各单位须严格按照《通知》要求逐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确保其真实性,对提交虚假资料骗取考核计分的,一经查实便取消评比资格。在时效性要求上,《通知》要求,各单位提交的证明材料应为考核年度的材料。

  据悉,湖南省于2010年出台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明确此后将采取自查自评与综合考评、日常考察与年终检查相结合的办法,于每年的第一季度对省内各市(州)政府采购监管机构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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