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更多
字体:

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不变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19 03:45 来源: 北京晨报

  最低960元 最高7420元 4月1日起办理缴费手续

  晨报讯(首席记者 姜葳)昨天,市人力社保局“北京12333”政务微博(http://weibo.com)发布了今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最低960元,最高7420元。据介绍,为鼓励农民持续缴费,缴费标准依旧与去年保持一致,参保人员可根据自身经济承受能力,在最低和最高缴费标准之间选择本年度缴费金额。

  按照《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规定,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标准为本市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9%,最高缴费不超过本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参保人员可根据经济承受能力选择缴费标准,多缴多得。

  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确保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顺利实施,农民能够持续缴费并保持一定的待遇水平,从2009年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到现在,缴费标准没有随着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加而调整,2012年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仍然维持最低缴费960元,最高缴费7420元。

  今年的缴费时间为4月1日至12月10日。参保人员可前往所在街道或行政村的社保所办理缴费手续。

  据了解,本市自2009年起建立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将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全部纳入制度范围,在缴费、待遇等标准上城乡一致,实现了养老保障城乡一体化。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连续三年增长,截至去年底,参保人数已达173.4万人。22.2万领取养老金的城乡居民中,农村居民20.8万人,城镇居民1.4万人。目前本市城乡居民养老金月平均450.9元。

  ■名词解释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职工养老保险”相对应。2009年,“新农保”(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现城乡一体化。

  参保人员包括:具有本市户籍、男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女年满16周岁未满55周岁(不含在校生),未纳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也不符合本市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城乡居民。

分享更多
字体:

网友评论

以下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MSN观点更多>>
共有 0 条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请登录:
内 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