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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观超是谁“坑埋”的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20 00:01 来源: 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 ■欧阳君山

  不只是企业,包括一切组织在内,都是从"我"这个逻辑原子上来的,组织原就是"我"的组织。

  三九汽车实业的"我"与王观超自己的"我"不能够很好地重合,这应该是王观超一门心思侵吞国资的终极原因。

  正在舆论热议一位小偷无意中“偷”出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白培中巨额家财的时候,北京三九汽车实业有限公司系列特大贪污案已获审结,该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王观超因个人或伙同他人贪污公款2629万余元,被重庆市高院判处死缓。从法院认定并通报的数额案,王观超并不算“大巫”,但检方透露的细节发人深省,这就是王观超把侵吞国有资产当作一门“事业”来做!

  北京三九汽车实业有限公司是1999年成立的,系三九企业集团下属的全资国有公司。王观超出身贫寒,但天资聪明,且勤奋刻苦,在三九集团内算一个能力突出的员工,当时便获任公司副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事务,后在2003年成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并总经理,时38岁。这原是王观超可以大有作为的舞台,不仅因为他年纪轻轻就独当一面,而且的确赶上汽车业大发展的好时机,但他的心思却不在于把公司经营好,而是要把国有资产吞为己有。早在2001年,王观超就在笔记本上写下自己的心声:“多成立几家公司,用公款在里面玩,赚了归自己,亏损由国家承担,大家都是这么做的。”

  王观超大力以行动落实自己的心声,通过种种途径成立并实际控制另外6家公司,“用途”各不相同:北京佳恒伟业公司、北京阳光丽达公司、天津三九国际贸易公司用于承接三九汽车实业的资金及盈利业务;北京恒源投资公司用于收购三九汽车实业的载体;丰达百通公司用于隐匿公款及控股其他公司;世爵汽车专卖店则是为自己离开三九汽车实业所安排的一条“后路”。实际上,在相关的资金往来中,关联公司中名叫“三九”的达数十家之多,有办案检察官表示,看一遍就“晕头转向”。为了“玩”,王观超还有意让公司内部职能部门“兵不识将,将不识兵”,造成管理混乱,以致企业改制后检查库存发现多出一台奥迪轿车,居然无人能够说清!

  耐人寻味的还有,除平时热衷编织个人关系网之外,王观超还注重提高个人综合素质,日常管理中主动找财会人员聊天,请教和学习财会知识;曾亲自到北京大学一个法律研修班学习,并做了大量笔记,还聘请一批退休的司法人员当公司“法律顾问”。尤其奇特的是,王观超平常并不住自己购买的房屋,而是在房子的对面租住一间,目的是专门观察“不利情形”,可谓机关算尽——办案检察官感慨:“他是将侵吞国有资产当作一门‘事业’来做。”

  王观超为什么不一心一意把企业经营好、而要一门心思侵吞国有资产呢?在谈到国有企业时,不能不提到一个有争议性的老问题,那就是“所有者缺位”。主流经济学认为,国企问题的症结在于产权不清,“全民所有”实际上是“产权虚置”。另一部分学者认为,国企是“全民所有”,产权清晰,不存在法理上的“所有者缺位”,关键是如何避免经营者弄权导致事实上的“所有者缺位”。两派意见都不否认存在所有者的问题,分歧在于所有者的含义。

  所有者是什么意思呢?这是人们经常要说的,但可能也很少有人细想过。一句索马里格言揭示了答案:“我和索马里反对这个世界;我和我的部落反对索马里;我和我的家族反对我的部落;我和我的兄弟反对我的家族;我反对我的兄弟。”意思是说,在博弈方存在的情况下,“我”和别人的组合是可能的,也是自然的,但从最终意义上,唯有“我”才构成真正的所有者。就像原子是化学反应中的最小粒子,“我们”都是可分解的,只有“我”才是不可再分解的“逻辑原子”。

  不只是企业,包括一切组织在内,都是从“我”这个逻辑原子上来的,组织原就是“我”的组织。《史记·项羽本纪》载:“项王谓汉王曰:天下匈匈数岁者,徒以吾两人耳,愿与汉王挑战,决雌雄,勿徒苦天下之民父子为也。”意思是说,原本就咱哥俩的事,现在把天下的老百姓都拖下水,为咱俩打了多年的仗,祸国殃民,哥儿们今天就单挑吧!楚汉战争确实不过就是刘邦和项羽两个人的争夺战,刘邦集团军的产权在刘邦,项羽集团军的产权属项羽,其他人都是“陪绑”,为刘邦和项羽做代理——这正是所谓“树倒猢孙散”的原因。

  三九汽车实业的“我”与王观超自己的“我”不能够很好地重合,这应该是王观超一门心思侵吞国资的终极原因。重庆市检方总结出上级管理监督不到位、内部监督制约形同虚设、私设关联公司套取国资、审计评估流于形式等四大原因,这当然没有错,而且一万年都不会错,但如果国企不能够通过改革提升企业“我”和经营者“我”的重合度,国资流失恐怕不可避免。有个细节值得一提,那就是王观超的胡作非为并非没人知道,甚至已被人掌握证据,但相关人员自己也在侵吞国资。如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就曾举报过,但目的是自己卷款潜逃,牵制王观超告发。

  王观超自始至终都不认罪,明确向审讯人员表示:“你们已经掌握那么多证据了,直接定我就行了,何必一定要我自己说呢?我不可能自己挖坑把自己埋了吧!”这明显荒诞不经,但如果说王观超不是自己挖坑埋的自己,那是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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