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保险几乎空白 农险企业“逆境求生”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20 00:59 来源: 经济参考报
再保险作为“保险的保险”,能够有效分散原保险公司风险。然而,《经济参考报》记者在江苏、四川、吉林等地采访中发现,各地缺乏再保险主体,使农业再保险业务几乎处于“空白”状态。
人保财险四川省泸州市分公司总经理王敏说,当地保险经营机构对政策性农业保险实行“单独建账,独立核算”。农业保险条款、费率由四川省政策性农业保险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定。农业保险营运费用由市政府核定,并在政策性农业保险成本中列支,保险经营机构按保费收入的40%安排再保险。
然而,即使建立了这样的再保险机制,由于专门的农业再保险主体缺位,农险公司实际上依然面临高风险,一旦发生巨灾,农保公司难以独立承担赔偿责任。
拖欠保费现象普遍
一些地方政府财力有限因而支持农业保险积极性不高。以吉林省为例,目前,农业保险试点采取中央、省、县和农民共担保费的办法,其中县级财政承担15%的补贴,这对于吉林省众多的农业大县来说,财政都很难吃得消,农作物参保面积越大,财政的补贴压力越大。有的一年只有二三个亿财政收入的县市,要一下子拿出上千万资金补贴农业保险很吃力,长此以往难以承受。
安华保险吉林公主岭分公司副总经理朱国学说,群众对经济作物的参保热情很高,但是目前还没有开展经济作物的农业保险,因为一旦受灾,基层财政配套压力非常大。比如西瓜一公顷地效益在五六万元左右,即使保成本也要1万元左右。经济作物的风险比例大,最低也要20%,这就要2000元保费,老百姓自己交400元,剩下的1600元各级财政应该纳入配套规划。但县市一级15%的比例也很难承担。
保费收缴困难也是各地面临的一个共性问题。江苏淮安市政府副秘书长吴振华说,政策性农业保险规定农民自愿投保,客观上受村组统一投保的要求,有些主观不愿意又不得不参加的农民,就在保费缴纳时消极拖延甚至干脆不缴。尤其是有的多年没有出险或出险没有赔款的农民,再缴费时抵触情绪很大。
吴振华说:“农业保险的季节性很强,需要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完成,一些村组干部在部分保费难以收取又迫于完成参保任务的情况下,只得自己先行垫付,对垫付中无法收回的部分,又容易衍生出灾后赔付时与被垫费者之间收益不清的问题,反而影响了干群关系,甚至社会稳定。”
“封顶赔付”农民不满
无锡市惠山区农林局局长陆惠东介绍,当地农业保险理赔实行的是“超赔封顶”,即惠山区当年农业保险单一险种赔偿总额在当年该险种保费总额(包括各级政府补贴和农户自缴的保费总和)5倍以上部分,惠山区政府及承保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具体到农户的赔偿上,也存在“封顶赔付”的情况。安华保险公主岭分公司副总经理朱国学介绍,现在一头能繁母猪3000元,死了以后按照“封顶赔付”,只赔偿1000元。即使2007年最高的时候,也只赔2000元。然而,目前市场上普通母猪一头猪能卖3000元,这个保额与之相比就比较低了。
他说,“很多老百姓一看母猪得病快不行了,马上就杀了卖了,由于物价上涨,一般能卖2000多元。”食品安全没有管理好,病死肉都上市了。
公主岭市朝阳坡镇中央堡村村书记刘义说,一公顷玉米绝收以后赔付3000元,然而这是按照5年前的两家水平定的标准了,现在玉米价格、种植成本都在上涨,这个赔偿标准还是没有改变。
“起赔标准过高”也使得政策性农业保险这一惠农政策难以让农民满意。朝阳坡镇经营管理站站长姜守明说,在赔付标准上,当地规定种植业损失三成以下的免赔,使很多轻度受灾的农户得不到赔偿,降低了参保积极性,建议放宽这一标准,使更多农户享受到惠农政策。
朱国学告诉记者:“现在的低保额,但难以完全满足农民需求,农民积极性不高,业务也难进一步开展。我们想要调高保额,提高农民参保积极性。但又害怕风险太高,种植养殖业受气候、疫情等影响波动特别大,所以保额标准不能太高,结果企业陷入了两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