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以预算为主线规范采购人行为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20 22:44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报规范预算编制、完善预算与计划执行情况通报制度----
本报讯 记者邢晓丹报道 山东省今年将以预算为主线,规范采购人在政府采购全过程中的行为,适时制定采购人行为规范。这是记者近日在山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得到的消息。
据悉,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工作开展的思路,每年将针对一个采购主体的监督管理工作进行强化推进和改革。今年,加强对采购人的行为监管成为该省政府采购监管工作的重点任务,而预算则成为推进此项工作的主线。记者通过翻阅山东省历年政府采购相关规章制度发现,该省一直非常重视采购人的监管工作,并在2010年相继出台了《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省级政府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山东省省级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办法》,从预算编报、执行、资金管理以及后期合同签订等诸多方面,对采购人提出了要求。“为了在切实落实这些规章制度的基础上更好地推进工作,今年我们将从6个方面入手,强化对采购人行为的监管。”山东省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负责此项工作的副调研员韩己峰告诉记者。
据韩己峰介绍,今年该省将出台采购人行为规范,进一步规范采购人在预算编制、采购计划编报、代理机构使用、招标文件制定和合同签订验收等方面的工作程序,针对每一个环节提出具体的要求。“同时,作为采购人行为规范落实推进的辅助工作,我们还将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预算与计划执行情况通报制度。完善政府采购预算与计划执行数据统计报表功能,按月编发《政府采购预算与计划执行情况简报》,通报各省直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进度、采购计划批复后的采购效率、重点项目的采购结果、使用招标代理机构情况和确定中标供应商情况。”韩己峰说。
记者了解到,为了加强对采购人行为的监管,今年该省除了重点推进上述工作之外,还将进一步完善非公开招标方式及变更采购方式的审批管理工作,完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的管理制度,与交通主管部门进一步明确对公路工程项目纳入政府采购之后的监管职责,并在《政府采购法》颁布10周年之际举办省直单位政府采购法规政策培训班,进一步提升全省政府采购工作的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