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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三招打造科学代理机构监管体系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20 22:45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报

  本报记者 邢晓丹

  政府采购规模年均增长超过30%,2011年全省采购规模846.99亿元;全省现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337家,从业人员7000余名,代理机构承揽了全省4/5的政府采购业务……这是山东省政府采购的几个基础数字。面对快速成长的政府采购市场和日益壮大的政府采购社会代理力量,山东省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在谋划全省政府采购工作发展战略时,形成了一条与“要想富先修路”异曲同工的发展共识——要想开展好政府采购工作必须管好代理机构。正是基于这种思路,该省从管人、管机构和加强日常管理3方面入手,搭建起了科学有效的代理机构监管体系。培训考试让持证上岗水到渠成

  2008年,在全国尚无多少省市关注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素质问题的时候,山东省财政厅开始在全省大范围地进行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的培训与考试工作。时隔3年多,如今山东省代理机构培训考试工作已日趋成熟完善。

  2011年开始,山东省每年固定在4月和9月举办2次全省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培训,把每年的5月和10月作为从业人员考试的固定时间。通过这几年的培训和考试工作,山东省为推行政府采购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2010年,山东省率先在全国出台了《山东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要求从业人员须持有从业资格证方可进入采购现场组织开展政府采购活动。记者来到山东省潍坊市的开标现场随机采访了一位刚刚结束评标的评审专家。“着装整齐、配带上岗证的工作人员和更加严谨规范的操作流程,突出了政府采购工作的严肃性,非常好!”这位专家说。

  “从业人员职业化是一项需要持续推进的工作。”山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处长刘仁民对记者说,“2012年,我们还将有一系列落实和巩固这项工作相关政策的举措。”

  代理机构考核从严执行

  对代理机构的考核工作,各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年年都在做,可是这项工作到了山东人这里,却变得别有新意。

  为了规范代理机构行为,去年9月山东省制定出台了《山东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考核办法》。“今年的考核工作我们基于考核办法制定了考核方案。”刘仁民介绍说,“此次的考核结果将与代理机构之后的工作挂钩,考核等次为优秀的代理机构,可以优先代理500万元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和省直部门单位通过招标等形式选择代理机构承担政府采购的,也要从考核为优秀的代理机构中选择。”

  记者在山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看到了部分代理机构递交上来的考核材料,便拨通了一家递交了一本694页考核材料的代理机构负责人的电话。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无论是代理机构从业人员持证上岗还是代理机构考核,对于社会中介代理机构来说都是好事。“我们自身非常重视从业人员的素质提高,但相比而言,持证上岗的规定对从业人员更具强制性。同时,虽然代理机构考核工作的要求非常严格,但也是在帮助我们梳理工作思路,督促我们保质保量地做好政府采购工作。”这位代理机构的负责人说。

  强化日常监管

  对从业人员有培训考试和持证上岗等管理制度,对代理机构有严格的考核标准,如此严密的代理机构管理体系并没有让山东人满足,强化日常监督管理的工作为这个体系添加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山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调研员刘国琴向记者介绍道,该省对于代理机构的日常监管工作,主要从两方面入手。首先是今年该省将要开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管系统并建立《甲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库》,同时实现其与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系统的数据连通共享。其次,为了加强对代理机构的日常监管力度,该省还将制定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违规事项通报办法,对代理机构在执业过程中尚不构成行政处罚的违规行为依据办法由财政部门给予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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