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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强征航空碳税不受"待见" 26国今日齐聚莫斯科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21 07:26 来源: 中国经济网

  

  2月21日至22日,来自中国、美国、俄罗斯、印度等26个国家的代表齐聚莫斯科,共同就欧盟征收航空碳税商讨对策。

  去年12月21日,欧盟委员会宣布,将从2012年1月1日起征收国际航空碳排放税。根据规定,所有在欧盟区域机场起降的国际航班,不论是否中转,其碳排放量都将受到限制,超出标准部分由各航空公司在欧盟航空碳排放交易体系中购买。

  俄罗斯坚决反对

  欧盟决定一经出台,立即遭到非欧盟国家政府以及航空公司的反对。在国际层面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欧盟迫不及待地开征航空碳税,一个重要目的是为了弥补其财政亏空。业内人士估计,这项税收到2020年可以为欧盟带来260亿美元收入。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前主席乔瓦尼·比西尼亚尼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欧洲政客对航空公司征碳税,名义上说是为了环保,实际上是要钱。

  对于欧盟强征航空碳税的“霸王”行为,俄罗斯方面坚决反对。据统计,俄目前有17家航空企业经营欧洲航线,飞往欧洲的航班占到俄全部国际航班的70%以上。欧盟规定实施后,仅2012年,俄航空企业就要为此支付2000万至2500万美元。俄交通部民用航空政策局副局长杰米多夫认为,航空碳税的实施将增大航空运输企业税收负担,最终这笔支出将转嫁到普通旅客身上,由俄罗斯至欧洲国家的机票价格将根据航线距离,上涨5至40欧元。俄罗斯总理普京在去年底曾公开表示,欧盟的相关政策实际就是对欧盟航空企业的保护。杰米多夫认为,欧盟征收碳排放税实际是将欧盟自身政策强加给其他地区的航空企业,规定中很多内容极不合理,比如飞越欧盟空域的航班需按整条航线的距离交税等。

  “基础四国”共同抗议

  不久前在印度新德里举行的第十次气候变化部长级会议上,中国、印度、巴西和南非组成的“基础四国”再次共同反对欧盟强征航空碳排放税。会议声明指出,“基础四国”坚决反对欧盟将航空业纳入其碳排放交易体系,此举严重破坏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等国际法,违背了多边主义原则。

  印度环境与林业部国务部长贾扬蒂·纳塔拉詹对本报记者表示,欧盟的做法是“以气候变化为名推行变相的单边贸易措施”。她说,欧盟不应将本区域内的行动扩大到全球,这违反了国际社会一致认可的多边主义原则。她指出,印度必将与中国等国家一起坚决劝阻欧盟采取单边行动,因为这不利于当前应对气候变化的进程。

  印度《商业新闻报》2月16日刊文称,欧盟强征航空碳排放税必将大大影响印度国内航空业发展,给航空公司带来经济损失。文章说,有关政策恐怕会给印度的捷特和翠鸟这两大主要私营航空公司每年增加3000万至4000万美元的财务负担。文章还说,从广泛意义上来看,该政策会大大阻碍发展中国家航空业发展。此外,如果欧盟考虑在海上航运业也采取类似政策的话,对于像印度这样货物出口主要依赖海上运输的国家而言,将是极大打击。

  对于欧盟征收航空碳排放税的法令,美国政府和航空运输业界强烈反对。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克林顿去年曾致信欧盟官员,强烈要求欧盟中止这一指令,并威胁美国将采取报复行动。美国交通部也“强烈反对”欧盟碳税计划,称这是把欧盟的法律强加给其他国家。

  美国《华盛顿邮报》日前报道说,由于欧盟是美国航空公司重要的市场,美国方面可能难以抵制欧盟的这项新规。该报说,美国一些航空公司已经在为欧盟的碳税而小幅提高票价。根据一些经济学家估计,美国纽约飞往英国伦敦航班的每位乘客将因此额外增加3至6美元负担。

   有望通过谈判解决

  在20日欧盟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欧盟负责气候变化事务的委员康妮·赫泽高的新闻发言人伊塞克称,欧盟想向参加莫斯科会议的国家提一个问题,“如果你们不接受欧盟的相关法律,并声称希望通过国际民航组织寻求一个全球解决方案,那么你们积极并且具体可行的替代方案是什么?”

  欧盟气候行动司司长德贝克前不久表示,“如果今年各国在创建全球排放控制体系上能取得显著进展,欧盟或将暂停实施要求航空公司为其温室气体排放承担责任的新法规的部分内容”。不少媒体据此认为欧盟方面“将有条件地暂停航空碳税”,对于开征航空“买路钱”出现了松动迹象。国际民航组织一旦拿出具体的解决方案,欧盟方面将会采取灵活态度,改变目前不受各方“待见”的单边做法。

  业内人士向本报记者表示,鉴于来自各方的抵制,目前欧盟方面还未开征这一税项。业内人士预计,真正开征可能要到今年底或者明年初。这实际上给各航空公司留出了缓冲时间,也给国际社会通过谈判解决争端留出了机会。

  据俄罗斯媒体分析,针对欧盟强行征收航空碳税的举动,各国可能的应对措施主要有三种。第一,立法禁止本国企业支付欧盟航空碳税。目前,中国政府已经明确表示要求本国航空企业不得参与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俄媒体透露,俄政府已授权交通部研究制定类似法律。第二,对欧盟成员国航空公司同样征收航空碳排放税,但由于涉及双边结算体系等复杂问题,对欧盟采取此类对称性回应措施的可能性不大。第三,提高欧盟航空公司飞越其他国家领空的飞越权费用。据报道,俄方至今迟迟没有与欧盟签署新的航空运输协议,免除欧盟航空公司使用跨西伯利亚航线的飞越权费。根据俄方此前的承诺,从今年1月起,俄将不对欧盟新增跨西伯利亚航线征收飞越权费,从2014年起,全部免除欧盟所有跨西伯利亚航线的飞越权费。但有消息透露,俄在今年1月向欧盟方面透露了继续征收飞越权费的意向。

  >>点评

  薛彦平(中国社会科学院欧洲研究所研究员):针对欧盟自2012年起向在其境内起降的所有航班强征航空碳税,很多国家曾试图通过法律或谈判等途径解决分歧和矛盾,但欧盟方面以碳排放“没有国界限制”为由,基本上采取“不买账”态度。

  如果欧盟在国际压力下放弃这一规定,不仅会危及欧盟政策的合法性和连续性,还会造成法律上的困难,即欧盟必须修改有关碳排放交易体系的法律。鉴于欧盟的航空配额是同欧盟的减排承诺捆绑在一起的,而延缓气候变暖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已成为大多数国家的共识,因此,欧盟会死守征收航空碳税的立场。

  (责任编辑:郭彩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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