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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公车采购:企业综合能力重于优惠率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24 00:19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报

  本报记者 赵辉

  日前,河南省商丘市成功地就2012年公务用车协议供货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商丘市博大伟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等18家公司中标。

  商丘市自2008年起对包括公务用车在内的协议供货供应商资格招标办法进行改革,不招品牌、型号、价格优惠率,而是对企业实际的技术能力、服务实力进行综合评分,确定入围的供应商。这种做法的效果如何,今年的招标又有哪些新变化?记者采访了商丘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王九生。

  ◎招标更重企业综合能力

  和公务用车协议供货普遍采取“招优惠率”的方式不同,商丘市公务用车协议供货供应商资格招标对于企业品牌、型号、价格优惠率等没有限定,王九生告诉记者,供应商在投标时即使承诺了较高的优惠率,但在实际采购中,却以各种方式和理由不按投标报价履约,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于不履约的供应商并没有较好的证据进行监督与查处,高价采购情况难以避免,这也是协议供货制度实施以来颇受诟病的原因。王九生告诉记者,协议供货的价格问题最初在IT类办公设备的采购中表现得更为突出,如何解决这类问题?商丘市从2008年开始,重新设计和制定了相应的评标标准,在计算机、打印机以及公务车协议供货采购中,改革了招标办法,调整优化了协议供货执行流程,确保不因协议供货的制度缺陷导致供货价格高于市场价格。

  不招品牌、型号、价格优惠率,那么以什么为标准?以2012年公务用车协议供货供应商资格项目为例,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生产商或驻中国最高销售机构;或上述厂商对本次招标授权的河南地区实力强、信誉好、能为政府采购提供完善服务的经销商。该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其评标标准内容分为5个部分。供应商基本情况占45分,价格及服务承诺占10分,质量、服务占30分,经营业绩占15分,共100分。从以上分值设定比例可以看出,供应商基本情况分值最高,而价格及服务承诺部分分值最少,并且只是供应商的承诺而没有针对具体产品的报价或优惠率。王九生认为,科学的设定评分标准是根据实际采购的经验而来,协议供货供应商资格招标完全是对企业的经济实力、质量保证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经营业绩的考核,从而挑选出实力强、信誉好、服务优的企业,避免了投标供应商恶意报价或随意承诺优惠率的现象。

  ◎公务车采购监管很重要

  虽然在评分标准上有所侧重,但在价格及服务承诺中要求投标人保证所提供的货物价格低于商丘市市场上同品牌、同型号、原装产品的最低合理零售价格;投标人保证所提供的货物价格不高于商丘市周边市场上同品牌同型号原装产品的政府采购协议供货价格。王九生表示,科学的设定评分标准仅是做好公务用车协议供货工作的基础,对通过公开招标入围的公务用车协议供货商进行监督管理也同样重要,如果监督不到位,高价采购现象仍会出现。

  在实际采购中,由采购单位自行在中标供应商中询价、议价,并书面告之采购办其选择的供应商。商丘市采购办要求,如果中标人的供货价格经查证不符合其投标文件中的价格承诺,第一次,通报批评,并按价格差额的5倍或违规部分的金额,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第二次扣完履约保证金;第三次,终止协议供货资格,禁止参加下一年度协议供货招标。王九生告诉记者,在公务车实际采购时,都需要经过该市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和纪检等部门的审批和监督。去年4月份,商丘市开始进行公务用车清理整顿,此后至年底,市本级仅采购了5台迫切需要的警务用车。今后,商丘市将根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对公务用车的编制和标准重新修订,真正落实公务用车的各项管理规定。通过对公务车协议供货制度的改革,用“市场的力量”加之以严格的监管,公务车采购的成本将进一步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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