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原本可以避免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24 01:46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胡军华
“飞人”迈克尔·乔丹正式起诉中国运动服和鞋类生产商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乔丹体育”)涉嫌侵犯姓名权一事,业内人士评论说:“应了那句老话,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
上述人士说,这次官司无论是胜诉还是败诉,乔丹体育都已经输了,品牌声誉将受到极大程度的伤害,该人士说:“其实现在的事态是可以避免的。”
乔丹体育2000年正式成立,到去年申请IPO(首次公开募股),中间约有11年时间,乔丹体育的高管层们内心都清楚“乔丹”这个名字会带来风险,因此在招股书中,乔丹体育表示:“发行人商号及主要产品商标‘乔丹’与美国前职业篮球球星Michael Jordan的中文音译名‘迈克尔·乔丹’姓氏相同,目前发行人和迈克尔·乔丹不存在任何商业合作关系,也未曾利用其形象进行企业、产品宣传。”
但是怕什么就来什么。此前乔丹体育应该有足够的时间和金钱取得乔丹的授权,或者改名,这并不是什么难事。本土企业在创业初期,往往由于资金实力有限,通过“傍大牌”、打擦边球等形式熬过企业发展最难的创业阶段,也许能够被一般人所接受,但是在发展壮大以后,还打擦边球则令人难以理解。
根据公开的财报,2008年~2010年,乔丹体育的营业收入分别是11.38亿元、23.17亿元和29.27亿元,同期用于广告宣传的支出分别是0.72亿元、1.08亿元和1.41亿元,占收入的比例为依次是6.3%、4.7%和4.8%。同期,安踏体育(02020.HK)、李宁(02331.HK)等本土运动用品企业在宣传推广上的支出占到收入的比例大多在10%左右,说明乔丹体育在寻找明星代言、获得明星授权等推广方面的投入力度远远低于其他同类企业。
安踏体育在创立初期,为了打开市场打响品牌,业内人士告诉《第一财经日报》,当年安踏的一年利润只有600万元左右,全部用来在央视做广告,另外再拿出80万元请当时的乒乓球世界冠军孔令辉做广告,据说当时安踏体育总裁丁世忠的父亲在协议上签字时,手都是颤抖的。
当初下巨大的决心和投入,今天的局面也就会与当初的设想差得不太多,而乔丹体育看来没有为今天做到这样大的规模做好足够多的准备,以至于现在变得极为被动。
即便乔丹体育能在此次的诉讼中逃过一劫,将来如果要进军美国在内的国际市场则希望渺茫。中国市场还处在高速的发展阶段,法律制度都在完备中,因此乔丹体育把飞人的名字和他两个儿子的名字同时注册的事情能够获得有关部门的认可,但是在知识产权制度等更为完备的美国,获得通过的可能性几乎是零。
为今之计,要么亡羊补牢,获得飞人的授权,但是估计费用将极其高昂;要么壮士断腕,改个名字,从头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