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人乔丹起诉中国乔丹 法律人士指涉嫌误导消费者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24 08:36 来源: 大洋网-广州日报美国NBA新老两大巨星同陷中文姓名商标权被抢注的泥沼。最近,迈克尔·乔丹宣布起诉中国品牌“乔丹”侵权,称其未经授权擅自使用他的中文名字。对此,乔丹体育方面昨日发来公开声明称,截至2月23日午间,该公司尚未收到国内任何法院的应诉通知。
无独有偶,江苏无锡已有一家体育用品公司花费4460元抢得“林书豪”两项商标,这让最近在NBA大红大紫的华裔球星林书豪也有些困扰。
本报讯 (记者肖小蓓)近日,NBA一代巨星、如今的山猫队老板迈克尔·乔丹向中国的法院递交了一纸诉状,状告中国运动服和鞋类生产商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未经授权擅自使用他的名字是一种侵权行为。
通过发言人,乔丹表示“这家中国企业是依靠我的名字的中文音译起家,而如今还使用了23号(乔丹打球时所穿球衣号码),甚至还打算使用我儿子的名字,这让我无比失望和愤怒”。
乔丹体育:
尚未收到应诉通知
昨日下午,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给本报发来声明回应称:“截至2月23日午间,我公司尚未收到国内任何法院的应诉通知。中文‘乔丹’是我公司依照中国法律申请注册并享有专用权的注册商标,对注册商标的合法使用行为受我国法律保护。”并表示,如有进一步的情况,将通过该公司的官方网站作进一步说明。
本土发家与
巨星沾亲带故
据了解,乔丹体育是由成立于1984年的福建省晋江县陈埭溪边日用品二厂发展而来,控股股东为福建百群,持股比例达64.73%,丁国雄、丁也治夫妇为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截至2011年6月30日,乔丹品牌专卖店共计5715 家,成为与安踏、特步等比肩的国内体育用品一线品牌。
该公司招股书透露,主要使用的“乔丹”商标在2003年前后注册完成。目前该公司和Michael Jordan不存在任何商业合作关系,也未曾利用其形象进行企业、产品宣传,与Michael Jordan之间不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
不少消费者表示曾被乔丹体育的商标误导。一位网友说,“一直以为乔丹体育是迈克尔·乔丹授权的品牌”。
“林书豪”将重蹈“乔丹”的覆辙?
商标遭大陆公司抢注
“林书豪”将重蹈“乔丹”的覆辙?
本报讯 (记者周慧、肖小蓓)2月5日,华裔篮球小子林书豪在纽约一战成名。林书豪继在美国申请商标后,在台湾也提出了申请注册商标。这是为了不重蹈飞人乔丹的覆辙么?
然而,据报道,在江苏无锡,已有一家体育用品公司花费4460元抢得“林书豪”两项商标,其申请的商标为“Jeremy S.H.L 林书豪”,分别申请在25和28两大门类。其中第25类主要是服装、鞋,帽等,第28类主要是运动球类、游戏机、玩具等,该两项申请已获得了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的批准。记者昨日拨打“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查询电话,一直没人接听。分析认为,如果法律不禁止这种行为,商家们会以一种赌博的方式,将后起的体娱明星的名字申请注册成商标。
法律界关于“乔丹”和“林书豪”商标被抢注的看法
“乔丹”案
正方
广州市胜伦律师事务所
刘继承律师:
迈克尔·乔丹此次是起诉乔丹体育涉嫌侵犯他的姓名权。在中国内地,很多人自然而然会把“乔丹”与篮球飞人Michael Jordan联系起来。而且,乔丹体育的主要商标就是一个扣篮的形象,加上相关商品主要是体育用品领域,乔丹体育涉嫌误导消费者。同时,乔丹体育还将迈克尔·乔丹两个儿子的名字中文译名作为产品商标,不排除其利用飞人的名声来扩大自己企业和商品的影响力。
反方
其他法律界人士:
“乔丹”商标权的取得合法,此案关键在于乔丹要证明“乔丹”二字指向球星“迈克尔·乔丹”,这需要大量证据。“乔丹”商标的固有显著性较小,唯有通过乔丹公司的良好经营提高“乔丹”商标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才能巩固其商标权利,消除隐患。
“林书豪”案
正方
其他法律界人士:
目前市场上不少企业抢注商标是为了赚快钱,买了马上再卖;有些是买来运作企业,有风险,也有付出和收获,因为他们凭名人的名字在企业运行前期打开市场,是出于现实考虑。由于该商标涉嫌恶意抢注,且侵犯他人姓名权,商评委应当撤销该注册商标,否则将引起一系列不良后果和法律纷争。
反方
广州国浩律师事务所
律师邹志峰:
现在林书豪“炙手可热”,商标权对林书豪姓名权是否造成损害要分成几层来看待。第一,他已经注册了,在被撤销之前,他合法拥有该商标。第二,如果林书豪提出异议,在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裁决之前,是否违法没有定论。第三,假定该商标对林书豪姓名权造成损害,该商标权将被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