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性减税为何无人喝彩?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28 02:03 来源: 中国企业报专访税收专家、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朱青
结构性减税为何无人喝彩?
本报记者 王敏
“如果一国的宏观税率不高,但很多税收收入没有用于民生,那么老百姓也会感觉税负重。所以,今后减轻税负的途径主要应当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财政对民生领域的支出,使广大的纳税人或负税人真正能从税款的使用中获得更大的收益。”2月24日,在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专访时,著名税收专家、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朱青这样表示。
“营改增”必须在全国推开
《中国企业报》:2月16日至17日,在上海召开的经济发展和财税重点改革座谈会上,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指出,要深化财税改革、实施结构性减税。自去年以来,有关中小企业税收优惠的政策出台了不少,这些政策措施真正减少了企业的税负吗?
朱青:结构性减税是我国在2009年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时首先提出的概念。
美国从2007年下半年开始出现次贷危机,随后次贷危机又导致金融危机,进而引发全球性的经济危机。我国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实体经济也开始出现下滑。2007年的时候经济增长率高达10%以上,而到2009年第一季度,经济增长率降为6.1%。
从税收政策角度看,应对周期性经济危机的办法就是减税。但我国目前正处于“更加关注民生”的时代,财政要不断加大对教育、社保、医疗、住房等方面的支出力度,如果这时税收收入降低得太多,势必会增加财政的赤字,加大政府的债务负担,从长远看这对经济也是不利的,所以,当时就提出了“结构性减税”的概念。
既然是“结构性减税”,它就不等同于“全面性减税”,有人称其为“有增有减”的减税。说到底,“结构性减税”就是要在不减少税收总收入的情况下对直接或间接影响经济增长的税收项目进行适当地削减。
例如,从2009年开始,我国的增值税从生产型转向消费型,即企业可以用外购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所负担的进项税额冲减当期的销项税额,这样就减轻了企业购买设备的增值税负担,有利于企业扩大投资。
为了弥补这项改革的税收收入损失,国家从2009年5月开始提高卷烟的消费税税率,并在卷烟的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价税。可见,“结构性减税”是一套“组合拳”,不是单一的全面降税政策。或者说,实行“结构性减税”,并不能绝对地排斥增税措施,但这种增税措施要合理,要有利于我国的经济发展。
比如,从2010年12月起,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也被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税范围,致使2011年城建税同比增长了47.2%。但这项增税改革有利于内外资企业之间的公平税负和公平竞争,完善了我国的税收制度,所以不能说这种增税改革就不好。
《中国企业报》:从今年开始,上海市在现代服务业和交通运输业领域启动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目前已有12万户企业纳入试点范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会不会切实减轻企业税负?试点会将在何时在全国推开?
朱青:“营改增”在理论上可以从两个方面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
一是运输企业和现代服务业企业目前缴纳营业税,但这些企业也要购买设备(车辆等)和货物,因而也要负担增值税,又因它们是营业税的纳税人,不能抵扣这些设备和货物所缴纳的增值税,所以会面临重复征税问题。
二是其他行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果要购买现代服务业,就要负担5%的营业税,而它们又不能用其负担的营业税税款冲抵应缴纳的增值税税款,所以也面临一定的重复纳税问题(目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运输发票后,可以按运费金额的7%抵扣其销项税,从而一定程度地缓解了重复纳税问题)。
当然,在实行“营改增”后,具体某个企业的税收负担是否会减轻,还要看企业的具体情况。因为“营改增”后的增值税税率是按行业数据测算出来的,这个税率要求不增加或适当减轻行业的整体税负。
但就某一个企业来看,它的税负却有可能增加。例如,如果某个运输企业在“营改增”后车辆购置的规模低于行业平均水平,其运输的百公里油耗也低于行业的平均水平,那么这个企业的增值税进项税就少,在运输营业收入一定的情况下,其增值税的税负就可能较高。现代服务业的企业也存在这个问题。
所以说,“营改增”只能说不增加行业的整体税负,但不能保证不增加个别企业的税负。
“营改增”后,过去缴纳营业税的企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企业)就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了(一般纳税人),这样,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它们那里购买劳务就可以抵扣进项税,从而解决了双重征收问题。
如果“营改增”不全国推开,只是部分地区实行,那么试点地区的现代服务业企业就可能顾客盈门,而非试点地区的企业就可能门可罗雀,这种情况显然对一些企业是不公平的。
所以,我认为,“营改增”会在一两年内在全国推开。
税收高企缘于经济快速增长
《中国企业报》:财政部2月14日发布的数据显示,2011年全国税收总收入高达8.9万亿元,同比增长22.6%,税收占GDP比重超过19%。其中,企业所得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为18.7%,增速高达30.5%。而2008年12月初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就提出结构性减税,三年过去了,税收不仅没减,反而快马加鞭往上增,这其中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朱青:的确,这几年,我国税收收入增长很快。
但有一点需要说明:很多人都说现在GDP每年增长百分之九点几,但税收收入增长20点几,这是有问题的说法。因为,国家统计局公布的GDP的增速是按不变价格计算的,而税收收入的增速是按当年价格计算的,这两个指标不能直接比。
税收高速增长,其主要原因是经济的快速增长。应当说,税收收入的增长速度主要取决于经济的增长速度。也就是说,一个时期GDP的增速快,税收收入增长也快。这一点从2011年各季度税收收入的增长情况就可以明显看出。
你刚才提到企业所得税。2011年,企业所得税实现收入16760.35亿元,同比增长了30.5%。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的实现利润课征的,只有企业利润快速增长了,企业所得税收入才能快速增长。
例如,2011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比上年增长25.4%。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企业所得税一般实行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这样,上一年第四季度的所得税收入就要在下一年的1月份入库,上一年汇算清缴补缴的所得税也要在下一年的5月31日之前入库。
由于2010年企业实现利润增速非常高(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10年1—11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同比增长49.4%),所以2010年实现的利润当年应纳的企业所得税会有一大部分要计入2011年的企业所得税收入,直接拉高了2011年企业所得税收入的增幅。
据财政部统计,2011年企业汇算清缴的上年企业所得税同比增长了62.5%,其增收额对2011年企业所得税增收的贡献率达到了40%左右。
《中国企业报》:有企业主反映,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措施的实际减负效果有限,原因是其中占据很大经营成本的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没有优惠。我们的税收优惠设计上还存在哪些缺陷?
朱青:在“结构性减税”的措施当中,也有一些是针对小型微利企业的。
如自2011年11月1日起,国家大幅度提高了增值税的起征点,由过去最高每月销售额5000元提高到20000元(即企业或个人每月销售额达不到20000元的不用缴纳增值税)。
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国家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微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在2010年和2011年,小微企业减计所得的门槛是3万元。
应当说,这些减税措施肯定会使小微企业从中受益。但另一方面,也应当看到,当前小微企业的经营困境并不能全靠减税来解决。造成小微企业困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订单减少、劳动力成本增加、银行融资困难等,但上述减税措施毕竟可以缓解小微企业的一部分“病痛”。
调整财政支出方向
减轻企业税负
《中国企业报》:如何通过调整财政支出的方向来让企业实实在在地感觉到税负的降低?
朱青: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即宏观税率只能在某一个方面反映一国税收负担的轻重,国民所感觉的税收负担还要结合税收收入的使用方向来考量。
如果一国的宏观税率不高,但税收收入很多没有用于民生,那么老百姓也会感觉税负重。所以,宏观税率的高低与总体税负的轻重不完全是一回事。
在国际上,北欧国家的宏观税率目前高达50%以上,但由于其高福利、高保障,民众也没有普遍觉得税负重。相反,目前我国的宏观税负仅有19%,如果加上社会保险的缴费(国际上在比较宏观税率时要考虑社会保险缴费),宏观税率也就是23%左右,但很多人认为税负重,看来问题主要出在税收收入的使用上。
既然我国的宏观税率并不高,所以今后减轻税负的途径主要应当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财政对民生领域的支出,使广大的人民群众(纳税人或负税人)真正能从税款的使用中获得更大的收益。
应当说,如果考虑财政支出结构,这几年我国的税负状况是改善的。例如,2011年与2007年相比,我国的宏观税率(不含社会保险缴费)从18.25%提高到19.03%,增加了0.78个百分点,但财政用于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和住房保障的支出占GDP的比重也从5.84%提高到7.95%,提高了2.11个百分点。
当然,完善财政支出结构今后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今后,随着我国经济的增长和税收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宏观税率每年还有可能小幅度地爬升,但如果我们继续沿着加大民生投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这条路走下去,广大人民群众对税负的认识会有所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