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瑞典中资企业(机构)继续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29 13:29 来源: 商务部网站各驻瑞典中资企业(机构):
近年来,随着中国“走出去”战略的加快实施,各类境外安全风险事件时有发生。2012年1月28日,苏丹反政府武装劫持29名中国工人、另有1名工人中弹身亡;1月31日,24名中国工人和1名翻译在埃及遭当地游牧部族绑架。上述事件提醒中国在外中资企业和机构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采取切实措施,加强风险防范和突发事件处置。
瑞典安全形势整体较好,但近年来枪击、谋杀、抢劫等恶性案件时有发生,马尔默等少数地区暴力案件多发、治安较差,瑞犯罪分子针对中国来访团组的抢劫和偷窃案件也呈增长态势,中国在瑞企业经营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面临潜在风险不容忽视。为做好境外中资企业(机构)和人员安全管理工作,请各驻瑞典中资企业(机构)在现有工作基础上,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对照有关规定认真自查。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商务部会同外交部等有关部门制定的《境外中资企业机构和人员安全管理规定》、《对外投资合作境外安全风险预警和信息通报制度》、《对外投资合作企业在外人员相关信息备案制度》等安全管理文件(以上文件均可在商务部网站下载),把安全防范作为经营管理的重中之重,对照文件要求认真自查,切实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堵塞安全漏洞。
建立安全风险信息通报联系机制。驻瑞使馆经商处成立由参赞负责的驻瑞中资企业(机构)安全风险信息通报联系机制,指定分管秘书以多种形式定期联系中资机构、及时通报安全形势和风险防范信息。企业负责人应指定境外安全负责人和一名安全信息联络员,将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报使馆经商处备案。
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境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如发生安全突发事件,应立即按规定向中国驻瑞使馆经商处报告,并在使馆领导下妥善处置。
填写《中国在瑞典投资企业(项目)情况统计表》(附后),以便中国驻瑞典使馆经商务处掌握和跟踪企业和人员相关信息,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境外突发事件。统计表请于3月5日前提供中国驻瑞典使馆经商务处。
特此通知。
联系人:
李光军 08-7678140 liguangjun@mofcom.gov.cn
靳 钧 08-7678740 jinjun@mofcom.gov.cn
驻瑞典使馆经商参处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