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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丹化转角遇到山东高速 重组大门再启却仍堪忧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29 14:50 来源: 21世纪网

周松清 2012-02-29 14:50:09  

  21世纪网 停牌4年,*ST丹化(000498.sz)终于再次遇到重组机遇。

  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8日发布公告称,2月26日收到控股股东厦门永同昌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同昌集团”)的通知,永同昌集团已与山东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速投资”)签署《重组框架协议》。

  永同昌集团现在拥有*ST丹化8653万股股份,占*ST丹化总股本的19.63%,为*ST丹化第一大股东。而据永同昌集团和高速投资的协议,永同昌集团将向其转让所拥有的*ST丹化的所有股份,即8653万股,高速投资将成为*ST丹化第一大股东。而高速投资的全资股东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高速集团”)将会对*ST丹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拟由*ST丹化采取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购买高速集团所持有的包括山东高速路桥集团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在内的路桥建设施工类资产(股权)。

  重组再添变数

  截至目前为止,*ST丹化证券部对记者称具体方案正在进一步协商中,待股权转让价格、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价格等具体内容也尚未确定,一切以将来公告为准。而山东高速集团旗下已拥有一家上市公司山东高速(600350.sh),山东高速在2011年6月14日的一份公告将*ST丹化的这次重组增添一丝变数。

  山东高速在这份名为《关于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进一步避免与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有关事项的公告》中称,其控股股东高速集团为支持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做强做大高速公路主业,增强公司独立性,进一步避免高速集团与山东高速在公路、桥梁主业产生潜在竞争,高速集团承诺在其直接或间接地与山东高速保持实质性股权控制关系期间,高速集团保证不利用对山东高速的控制关系从事或参与从事有损山东高速及其股东利益的行为。

  高速集团还在公告中表示,将把山东高速作为高速公路、桥梁优质资产的运作及整合的唯一平台。未来3-5 年内,将旗下已建成的符合注入上市公司条件的路桥资产,通过符合法律法规及双方股东利益的方式分阶段分步骤持续注入山东高速。

  广发证券首席分析师杨志清指出,尽管有这份公告,但*ST丹化重组是否就是违反此公告还要看*ST丹化所购买高速集团资产的具体属性。“如果其所购买资产全为建设施工类,则和原山东高速利益冲突不大。山东高速集团可能是想运营和建设分开上市。”

  *ST丹化的前世今生

  *ST丹化因2005年、2006年、2007年连续三年亏损,按照证监会规定在2008年5月16日暂停上市。自此后,*ST丹化一直在寻求重组,而众多公司身影也在*ST丹化出出入入。

  *ST丹化曾在其2008年度报告及2009年一季度报告中提及与河南海洋化纤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重组丹东化纤的框架协议。而此事却不了了之。

  2009年5月12日,丹东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向丹东市中院申请对丹化集团进行破产清算,2009年5月13日,丹东市中院裁定受理了该申请并指定了丹化集团为破产管理人。

  随后,2009年12月7日,辽宁省国资委下发文件,同意按照丹化集团破产清算程序,公开拍卖丹化集团持有的丹东化纤86,529,867股股份。2009年12月7日,受丹化集团破产管理人的委托,丹东市拍卖业有限公司组织了上述股权的开拍卖。永同昌集团参与了这次拍卖,以17,305,973.4元的价格成功竞得,折合股价每股0.2元。从此成为*ST丹化第一大股东,而永同昌集团在其官网上也声称此为其上市借壳的重要一步。

  但是,*ST丹化却再次易于人手。

  *ST丹化在公告中称,该次股权转让后,*ST丹化的实际控制人将由张宗真(永同昌集团董事局主席)、陈爱钦(永同昌集团董事局副主席)与张源(永同昌董事局主席秘书)变更为山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山东省国资委”)。

  公告还指出,《重组框架协议》尚待山东省国资委对高速集团此次投资项目的核准。高速投资受让公司股权事项及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尚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中国证监会等相关部门的批准,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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