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成品油批发企业不得对外提供仓储业务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01 04:56 来源: 商务部网站关于做好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工作的
紧急通知
各市(州)商务(商粮)局、各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企业:
为净化我省成品油市场,保障我省供应的成品油质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现将我省成品油批发仓储有关经营工作要求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中石化贵州石油分公司、中石油贵州销售分公司要严把进油源头质量关,确保外采资源品质。要进一步加强配送车辆和加油站管理,使用先进技术和手段,防止油料在配送运输和销售过程中发生偷盗、掺混等行为。
二、凡对外提供油料仓储的企业,须向我厅进行备案。备案应提供储备油料企业的成品油经营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油料仓储合同、储油罐号。对代储的油料,罐体须标注被储企业名称及数量,有条件的要做到专罐专储。对因企业条件限制不能专罐专储的,提供仓储的企业要与相关责任方签订质量和风险合同,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做好油料入库检验。
三、严禁批发、仓储企业向个人和无成品油经营资质的企业提供仓储业务。严禁无成品油经营资质的企业和个人二次批发。
四、净化我省成品油市场,凡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质的外省企业到我省异地销售的,须到我厅备案,未经我厅备案的,各批发、仓储企业不得提供仓储业务;严禁外省无成品油经营资质的个人和企业到我省异地销售成品油;各批发、仓储企业不得对本省及外省无成品油经营资质的个人和企业提供仓储业务;各批发、仓储企业不得对本省具有成品油零售经营资质的个人和企业提供仓储业务;各批发、仓储企业不得承储非标油(调和油等)。中石化贵州石油分公司、中石油贵州销售分公司要切实履行好主营单位社会责任,确保我省资源充足供应。
五、各批发和仓储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有关责任制,加强油料出入库检验并专人负责,做好油料台账管理。
六、成品油批发企业原则上不得对外提供仓储业务。
七、中石化贵州石油分公司、中石油贵州销售分公司要充分利用遍布全省的销售网络,积极向我厅举报违规经营、以次充好、异地销售等行为。对因油品质量或经营行为引起社会不良反响、造成重大损失的,我厅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或与有关管理部门严肃处理有关经营单位和当事人。
八、成品油是国民经济的“血液”,是我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基础保障之一。各市(州)商务(商粮)局、各县(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思想和作风建设,切实履行好成品油市场监管职责,防止“重审批、轻监管”,扎扎实实做好成品油市场监管各项工作。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抄报:省人民政府、蒙启良副省长、国家商务部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司
抄送:厅领导(晓庆、登峰、泽明、俊平、刘新)、厅市场秩序处、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