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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全面启动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考试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01 21:45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报

  明确考试成绩3年有效,考试时间暂定于3月和8月

  本报讯 记者陈昂报道 从今年3月起,福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福建省采购办”)将对省内100余家代理机构从业人员以考代训,并暂定于今年3月和8月举行两期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职从业人员考试,考试成绩有效期为3年。

  为强化政府采购法规执行效果,福建省采购办于日前出台《关于开展全省2012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职从业人员考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代理机构专职从业人员考试工作进行了详细规定,并随通知附带福建省政府采购专职从业人员培训考试复习资料纲要,让参加考试人员在复习时更具有针对性。

  《通知》规定,工商注册登记地在福建省内的代理机构或拟申请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的机构专职从业人员可参加考试。考试由福建省采购办负责统一命题和试卷批改,并对考试合格证统一出具《福建省政府采购专职从业人员考试合格证明》。

  “此次划定的考试范围与代理机构的业务代理工作密切相关,且属于政府采购活动中运用较频繁的法律法规。目的是借考试契机,强化代理机构专职从业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记忆和理解。” 该省采购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代理机构一般存在两种操作不规范的现象:一是工作人员不懂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二是熟悉法律法规却借机钻空子、打擦边球。

  据悉,此次圈定的复习纲要共包括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地方规范性文件和招标文件编制及招标项目实施指引等4类,内容涵盖《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财政部令第61号)等法律规章,以及福建省地方规范性文件。

  该负责人提醒道:“经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批准的甲级、乙级代理机构通过考试的人数,不得低于61号令提出的基本要求,达不到要求的,资格期满后不得再申请政府采购代理资格延续,绝不让考试流于形式。考试合格人员名单也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

  目前该省共有111家社会代理机构,其中拥有甲级资质的45家,乙级资质的66家。

  福建省财政厅将考核省级代理机构业务

  本报讯 日前,《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事省级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监管的通知》规定,从今年3月1日起对从事省级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甲级、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考核。被考核单位要在4月30日前向省财政厅报送自查自评工作总结和情况表。在此基础上,省财政厅将组织考核小组在5月—9月对代理机构开展考核工作。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代理机构资格管理、政府采购基础工作、政府采购业务操作、工作质量效率、廉洁自律和人员素质等5方面。省财政厅将根据代理机构自查自评情况和考核情况作出正式考核意见,考核结果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布。(陈昂)

  河北集采规模超30亿元

  本报讯 2011年,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采购金额累计达33.13亿元,节约财政资金4.39亿元。

  2011年,该中心除办公设备、服装等采购项目外,还新增警用飞机、演出道具、防爆设备等项目。“民生采购项目的大大增加让政府集中采购在全省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中起到了助推器的作用。”该中心主任辛培堂向记者介绍道,今后该中心将进一步扩大服务类、民生类采购,使其成为刺激经济发展的增长极。

  据了解,该中心还积极配合省采购办工作。如组织了河北省旅游局形象宣传片制作项目招标工作以及农村小学循环图书招标工作,对新农村建设和文化事业发展大有助益。

  此外,通过科学合理的内控机制,采购中心工作质量明显提高,废标率由2010年的11%降至2011年的6%。同时,质疑率也由16%降至8%。(戎素梅 任伟勇)

  江西定南全年节约资金660万元

  本报讯 2011年,江西省定南县共实施政府采购134宗,完成采购预算5601万元,实际采购额为4941万元,节约资金660万元,节约率11%。

  据了解,该县通过规范政府采购招标代理、建立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以及实行双向询价制度等办法,进一步加强了政府采购的监管措施,为全县政府采购规模的提升提供了制度保障。

  (朱志敏 熊群华)

  云南红河州2011年节资243万余元

  本报讯2011年,云南省红河州州级政府采购中心累计实现政府采购预算资金7005.18万元,实际采购资金6761.87万元,节约率3.61%。

  据了解,2011年,该州通过严把项目申报审批关、严把采购评标监督关等一系列举措,确保了采购质量。一年来,该州政府采购中心共采购111次,采购项目1912项,节约资金243.31万元。(陈金凤)

  山东茌平采购规模突破8亿元

  本报讯2011年,山东省茌平县全年共完成采购额8.47亿元,比上年增加采购资金3.25亿元,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提升。

  据了解,2011年该县将工程采购全部纳入政府采购范围之内,全年工程采购比例占到了采购金额的93.7%。此外,该县严把验收关,对于比较复杂的货物设备类,邀请权威专家或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确保采购质量和采购效益。(刘吉强)

  秦皇岛4举措做好专项检查整改工作

  本报讯 记者戎素梅报道河北省秦皇岛市将通过完善预算编制、推进电子化采购等4项举措着力解决政府采购专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历时3个月的秦皇岛市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于近日圆满结束。秦皇岛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主任赵素梅表示,从专项检查情况来看,各项政府采购政策得到较好执行。但也发现一些问题,如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编制不细、个别县区尚未建立规范、有效的政采监管运行机制等。

  针对以上问题,该市财政局将通过4项举措予以缓解。一是按照即将出台的《河北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健全各项政府采购制度。二是完善预算编制,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管理。三是创新监管方式,构建长效监督机制。四是结合电子化政府采购工作,针对不同的采购参与方,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活动,提高政府采购整体工作水平。

  据了解,此次检查是该市继2008年全国政府采购大检查后组织的又一次大规模检查,范围涵盖各县区财政部门和市、县区采购单位。检查重点为2010年以来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

  按照专项检查工作要求,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由市财政局组成的2个检查组对采购项目较多的市公安局等21个部门及其17个下属单位、8个县区进行了重点检查,检查面高达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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