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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先科技更换实际控制人 高管被查流年不利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02 00:05 来源: 21世纪网

雷顺莉 2012-03-02 00:05:47  

  核心提示:领先科技(000669.SZ)3月1日晚间公告显示,公司第一大股东吉林中讯股权结构及领先科技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化。

  21世纪网 领先科技(000669.SZ)3月1日晚间公告显示,公司第一大股东吉林中讯股权结构及领先科技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化。

  公告显示,吉林中讯持有公司1627.6万股股权,占公司总股本的17.59%,是公司原第一大股东。

  天津领先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吉林中讯90%股权,天津市滨奥航空设备有限公司持有吉林中讯5%股权,天津燕化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吉林中讯5%股权。李建新持有领先集团63.84%股权,李建新为公司原实际控制人。

  2月24日,新能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与吉林中讯、滨奥航空、燕化科技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受让领先集团、滨奥航空及燕化科技分别持有的吉林中讯90%股权、5%股权、5%股权。转让价格分别为人民币2.9亿元、1621万元、1621万元,共计人民币3.24亿元。

  领先科技27日开市起停牌,停牌前股价为22.92元。

  领先科技2012年可谓是流年不利,公司在2012年1月接到证监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行政处罚。

  领先科技公告显示,公司于2012年1月11日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该证监会决定对天津领先集团、李建新、刘建钢、范春明等人2009年筹划重组期间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行为做出行政处罚。

  2009 年 11 月 19 日,公司接到实际控制人天津领先集团通知,其正在筹划对本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并与该次重组的重组方就重组总体意向达成一致,2009 年 11 月 19 日公司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2009 年 12 月 11 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通知后发布公告,由于重组方与领先集团未能达成一致,导致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重组预案,公司决定终止筹划该次重大资产重组。根据《证券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第七项之规定,上述事项属于对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领先集团及吉林中实际控制人李建新,领先集团副总裁刘建钢直接参与了内幕信息的相关事项,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中国证监会查明,天津中润科技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吉林中划转资金等方式,由时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的范春明具体实施操作,自 2009 年 10 月 15 日至 2009 年11 月 10 日之间,委托买入本公司股票 750400 股,实际成交 300493 股,扣除税费后实际获利 370959.38 元。

  对此,证监会作出具体的处罚决定为没收领先集团违法所得 370959.38 元,并处以 370959.38 元罚款,对李建新、刘建钢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30 万元罚款,对范春明给予警告,并处以 20 万元罚款。(21世纪网 雷顺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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