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界不是报复的战场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02 11:11 来源: 中国经营网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整个事件过于匪夷所思,疑点颇多,几乎是在学术界不可能发生的事。
据报道,3月1日,海内外156位学人联名致函社科院,要求社科院调查方舟子的妻子刘菊花硕士论文涉嫌抄袭事件。社科院院长刘迎秋回应称未接到公开信,刘菊花是否抄袭需靠专家鉴定。方舟子则称,公开信的很多内容与事实不符,其微博(http://weibo.com)表示公开信带头者有报复之嫌。
对于此次事件,笔者认为我们不能肯定百人联名要求社科院调查方舟子之妻的硕士论文抄袭是报复性行为,也一样不能肯定刘菊花同志确实抄袭。但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整个事件过于匪夷所思,疑点颇多,几乎是在学术界不可能发生的事。
首先,众多学者不仅是有身份有地位的人,更是有工作的人。一名专心埋头工作的学者,谁会无事将十年前一个普通研究生的硕士论文翻出来看呢?并积极的挑错找错,从中发现了“大段抄袭”呢?即便是在查找资料中偶遇,一般人也不太会在意文章是否有抄袭,更不会专门去比对分析。学者很忙,不是专门去做这件事,专门去揪人小辫子的话很难说的通。
其次,对于硕士论文而言,我们说实话没有百分之八十的抄袭率,也差不多该有百分之六十了。这种抄袭未必是“窃文”,也有“窃义”的,还有窃论证过程的。对于都写过论文的大家来说,本科论文更是不可能不抄,只不过是大段还是小段还是化整为零的区别而已。而诸如校内等网站上活跃的可以躲过反抄袭软件的高明手法更是数不胜数。可以说,抄袭对于现在的中国学生来说就是常态。而这种现状对于当过学生的学者来说焉有不知之理?为什么会单单逮住一个瘸子猛踹呢?
再次,如方舟子所说,对于一个十年前的普通研究生的硕士论文而言,156人联名致函未免也显得规模太大了点吧。刘菊花又不是什么名人,也没有突出贡献,更没有盗世欺名,何故劳此大驾呢?这么多的人数更像是现实版的学术界“公车上书”,大有逼宫的嫌疑。
同时,从目前的报道上来看,联名者中一些名人只不过是顺手署名而已。如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教授杨帆的态度就是“不敢肯定她就是抄袭,没有这个意思,但是我的态度就是说,凡是涉嫌抄袭的我都可以签名,督促这个事情赶快调查清楚宣布,向公众讲明。”换言之,众多联名者只是友情支持调查,并非刻意为之。这也让我们更加好奇带头者的身份和目的。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整个事件过于匪夷所思,疑点颇多,几乎是在学术界不可能发生的事。
另外我们也应该听听被告的辩白,方舟子在微博上表示,其妻刘菊花的所谓“抄袭”,其实不过就是违反引用规定的大段引用了原作内容,但已在文中标明了出处,应不算作抄袭,最多算作引用违规而已。确实,标明出处的行为大大降低了抄袭的技术含量和主观故意程度,没有人会偷窃之后还写下“隔壁王二不曾偷”。所以,尽管我们应该旗帜鲜明的反对抄袭,但单从这一点上来看,笔者认为刘菊花确实有点亏。
最后,让我们来看事件的受益人和受害人。公开信表示此举是为了“向海内外学界昭示贵院无数莘莘学子的学术清白,而且还将体现贵院坚守中国学术清誉、开中国千年学术文化传承的学术新风。”
说句打自己脸的话,这话基本上和每次写文件都要加上句“以人为本”的笔者一样虚伪。因为如果真是出于此目的,大可以私下申诉并要求展开调查即可,没必要如此公开。一旦公开之后,不论是不是抄袭,当事人都将面对巨大的质疑。真相未出,已对人和学院名誉本身造成伤害,这显然是很不公平的。
而事件最大的受害人是谁呢?笔者认为并不是刘菊花,如果有一天有人拿着确凿的证据指责一个人在十年前中学或大学考试时作弊了,想必对一个正常人的生活和工作影响不会太大,最多笑笑曾经年少便过去了。但对于有道德洁癖和学术洁癖的方舟子而言,这就不同了。所以公开信的言外之意是,枕边之人竟是抄袭者,方舟子你还有何面目挖我们的坑呢?
或许整个事件也是同样有学术洁癖的人主导的,或许事件并不针对方舟子,但这样一个让人看热闹的学术界绝对不是我们希望的那个单纯、严谨的学术界。学术界也绝对不该是有利益掺杂,鱼目混珠,甚至打击报复的战场。学者之事,一为立论,二为育人,互相掐架的事,还是越少越好吧。
王亚煌 中国经营网专栏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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