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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出方案深化两岸合作配套改革 构建“四最”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05 09:02 来源: 商务部网站

  为贯彻落实中共厦门市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动员全市人民,解放思想、先行先试,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奋力推进《厦门市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的全面实施,特作出如下决定:

  一、提高认识,把握机遇,增强实施《总体方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国务院批准实施《总体方案》,是中央支持厦门经济特区进一步深化开发开放的重大战略举措,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动我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行动纲领。厦门经济特区迎来了再创新辉煌的重大历史机遇。市委作出《关于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贺信重要指示和贺国强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实施〈厦门市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对贯彻落实《总体方案》作出了具体的部署。贯彻落实好《总体方案》和市委《决议》,对于进一步发挥我市在海峡西岸经济区改革发展中的龙头作用,为全国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改革开放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全市各级国家机关要把综合配套改革试验作为总抓手,贯穿各项工作始终。按照《总体方案》确定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和工作机制,全力推动《总体方案》的贯彻实施,努力构建两岸经贸合作最紧密区域、两岸文化交流最活跃平台、两岸直接往来最便捷通道、两岸同胞融合最温馨家园。

  二、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要把推动《总体方案》的贯彻落实作为履职的重点。要抓住综合配套改革试验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重大问题,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推动《总体方案》的顺利实施。要突出监督重点,增强监督实效,督促和支持政府按照《总体方案》要求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充分发挥代表在综合配套改革试验中的重要作用。要继续用足用好立法权,抓紧制定和完善事关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地方性法规,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全面实施创造更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三、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要切实履行组织实施《总体方案》的职责。要突出推进岛内外一体化、厦漳泉同城化,建设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东南国际航运中心,抓紧编制三年行动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注重统筹协调,狠抓工作落实。要以拼搏争先的豪气、昂扬奋进的锐气、攻坚破难的勇气肩负起重大使命,尽快在推进重大平台构筑、重大项目建设和重大政策落实上取得实质性突破。要大力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试验,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努力深化两岸产业、贸易、金融、文化等方面的密切合作,创新两岸直接往来的便利化机制,配套推进社会管理、城乡统筹、区域合作、行政管理、全面开放等方面的改革工作。

  四、全市各级司法机关要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要坚持公正司法、执法为民,加强两岸司法交流与合作,完善涉台司法工作机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依法惩治违法犯罪,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五、全市人民要积极投身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伟大实践中。在中共厦门市委的领导下,大力弘扬敢为人先、爱拼会赢的精神,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投身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把握机遇、乘势而上,凝心聚力、团结奋斗,为当好“三个排头兵”、打造“五个厦门”,谱写厦门经济特区建设新的辉煌篇章,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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