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张长英辞去罗平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的决定 S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05 15:30 来源: 商务部网站罗人发(2012)2号
罗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的罗平县人民政府县长张长英同志因工作变动,本人请求辞去罗平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罗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三条的规定,经罗平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12年2月18日通过,决定接受张长英同志辞去罗平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并报罗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罗平县人大常委会
二0一二年二月十八日
主题词:接受张长英辞职决定
上一篇:陶永强:建电信平台推文创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