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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德铭:美式反补贴不符合国际规则也违反美国法律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07 10:49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7日讯 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中心于3月7日(星期三)上午10时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商务部部长陈德铭将就“扩消费促流通和发展对外经贸”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最近,美国无论从总统先生、相关部长、国会议员以及有关方面对所谓“中国不守规则”的问题进行了横加指责,而且把指责的重点说是中国的“补贴行为”。对此,陈德铭说明,中国遵守的是加入的那些国际组织的规则,比如在经济和贸易方面,作为一个新成员和发展中成员,中国11年前加入了世贸组织,所以遵守的是世贸组织的规则,但没有义务去遵守某一个国家超出这些国际组织规则的内部法律和规定。点击进入直播专题>>>

  他解释说,关于补贴的问题,世贸组织规则将补贴分为禁止性补贴和可诉性补贴,这是一个非常宽泛的概念,绝大部分的世贸组织的成员都有各种不同性质的补贴,大家对补贴的理解也有不同的含义。比如说经济危机发生以后,很多国家,特别是美国将一些政府财政的钱补贴给了企业,比如美国三大汽车企业,美国其他各种行业也都有。中国因为恪守G20的元首们一再发出的呼声,就不在金融危机期间实行新的保护手段,所以我们并没有对这些现象加以指责和发起大规模的所谓反补贴的行动。

  陈德铭明确表示,中国的中央政府没有禁止性的补贴,我们国家大、地域广,如果某个地方有一些补贴,我们愿意进行商量。

  美国从2006年开始对中国进行了反倾销反补贴合并调查,发起了31个案件,其中24个案件对中国收了双重的高额关税,阻止中国的商品到美国去。中国企业根据美国法律而不是世贸组织的规则,向美国的国际贸易法院提出上诉,告了美国的商务部。2010年,美国的贸易法院判美国商务部输了。美国商务部不服,向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提出上诉。2011年底美国联邦巡回法院还是判美国商务部输了。因为美国的法律禁止向非市场经济的国家进行反补贴调查。而美国认为,中国是非市场经济国家。

  陈德铭提出强烈地质疑,当大家期待美国商务部这个一直指责人家不守规则的部门会守规则来改正自己的错误时,美国国会就在这两天,通过了一个修正法案,规定可以对非市场经济国家进行反补贴,同时又规定这个可以追溯到2006年,但是世界上绝大部分的法律不允许追溯以往的。同时规定,今后要举证,避免反倾销反补贴税重复征收,不是由申请方,而要由应诉方,也就是中国的企业来做。他说,这样的国会规定,这样的美国商务部的行为,不仅是不符合国际规则,也不符合美国自己的法律。

  (责任编辑:林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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