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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财政政策要真正体现“积极”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08 00:01 来源: 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 ■本报记者童芬芬

  “在国际环境复杂多变、金融市场动荡不安、欧美经济复苏乏力的条件下,为了应对货币信贷过度投放引起的通胀压力,我国政府果断调整了宏观政策取向,一年下来,我国不仅有效控制了通胀势头,还实现了9.2%的经济增长速度,实属不易。”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哈尔滨翔鹰集团董事长刘迎霞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

  但刘迎霞同时也指出,当前,实体经济存在经营困难和企业资金链断裂风险值得关注,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应为实体经济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

  尽管过去的过一年,我国实施的是积极的财政政策与稳健的货币政策,但在刘迎霞看来,实体经济对财政政策积极程度的感受却并不明显,积极的财政政策并不积极。

  “应对金融危机时期,积极的财政政策的积极程度或刺激力度,主要是由减税力度和财政赤字幅度决定的。相比于2009年和2010年每年约5000亿元的减税力度,以及中央财政赤字加地方政府债务新增规模而言,2011年由于减税规模、地方政府新增债务规模和中央财政赤字规模都在下降,财政政策的积极程度或刺激力度明显减弱。加之2011年税收收入增长24%,大大超过预算目标,形成了上万亿元的财政超收收入,这些超收收入又调入了预算调节基金,当年不能形成实际支出,这使得财政政策的积极程度大打折扣。”刘迎霞说。

  当前,经济下滑风险犹存、通货膨胀压力仍在、中小企业生存艰难、就业总量压力与结构性矛盾并存等等……在国内外多重不利因素相叠加的压力下,既对国内宏观调控政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提出了挑战。如何为实体经济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

  对此,刘迎霞建议,积极的财政政策要真正体现“积极”。首先,中央财政应该加大对微小企业减税的力度。目前对微小企业提高增值税起征点的政策还设定了时限,有效期只到2015年。而纵观世界各国,由于微小企业无论在什么时间段,都属于弱势企业,考虑到其对创业和就业的实际意义,各国对微小企业实行减税政策是普遍的政策措施,不存在时间限制。“我们的政府在财政收入连创新高的背景下,应该更加大方一点。”

  其次,应该根据产业政策的方向,对新兴战略性产业、服务业等国家鼓励的产业领域的中小企业,实行结构性的减税政策,在一定时限内,实施增值税和所得税方面的税收减免。

  第三,保持必要的政府举债规模,适当扩大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规模,以地方政府债券替代地方投融资平台的部分债务,为地方政府过去两年举债建设的在建项目提供低成本的后续融资,确保在建项目的顺利实施并发挥效益,降低地方政府债务的利息负担。稳定政府投资需求,有利于稳定部分中小企业的订单。

  与此同时,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真正体现“稳健”。一是货币政策应稳中有松,对流动性的控制、货币供应量的控制,特别是信贷规模的控制要适度,避免大起大落。大起大落的结果一定是部分在建项目难以续建,企业资金链面临断裂,导致实体经济和银行的资产质量都会受到损失。二是减少数量型工具的使用,更多使用价格工具,推动利率市场化。三是合理把握人民币升值的幅度,避免过度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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