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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3万纳税人 又可减税两千多万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08 06:18 来源: 东方今报

  □记者 朱国艳 通讯员 常青 邢军

  东方今报郑州讯 昨日,从郑州市国税局传出好消息,自2011年12月1日起,增值税纳税人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此项政策将使郑州3万多户增值税纳税人受惠2100余万元。

  据了解,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含)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不含补缴的2011年11月30日以前的技术维护费),可凭技术维护服务单位开具的技术维护费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执行。

  也就是说,目前增值税纳税人运用的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1416元,每年的技术维护费400元。对于初次办理的防伪税控纳税人,一次就可享受增值税抵减1816元。

  据郑州市国家税务局货物与劳务处预计,该政策执行后对全市增值税税收收入有一定的影响,全市将有3万余户增值税纳税人享受这项政策带给他们的实惠,少缴税款2100余万元。一键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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