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商人虚构"收购美国银行"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08 07:59 来源: 中国经济网
特拉华州根本没有“大西洋银行”“美国新汇丰”根本不是银行
1月12日,温州双频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林春平在温州商报刊登广告,自称“收购了美国大西洋银行”,需要招聘员工数人。此后,林春平在接受多家媒体采访时透露,他收购的“美国大西洋银行”有85年历史,位于特拉华州,花费6000万美元。
随后,林春平又自称自己是“美国新汇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行长”。
为核实相关事实,“中国网事”记者在美国展开了层层调查。
——首先在为全美银行提供担保的美国联邦储蓄保险公司(FDIC)网站查询了以“大西洋(Atlantic)”为名的银行机构名单,截至目前,包括正在运营和停止运营的银行在内,总共有101家的银行名带有“大西洋”字样,而位于特拉华州的只有一家,全名为“中大西洋银行”,目前被美国银行控股。
记者又向监管国民银行和联邦储蓄机构的美国通货监察局求证,该机构告知查不到任何“位于特拉华州的大西洋银行”信息,该机构内部系统没有任何记录。
记者致电特拉华州银行专员公署再次核实这一信息,该机构一位工作人员经过查询后告知,没有“美国大西洋银行”的相关信息。
在向以上美国三家银行监管机构求证后,新华社记者再度前往特拉华州最大工商业城市威明顿进行实地调查。特拉华州州政府、当地银行等机构的工作人员均表示从未听说过特拉华州的“大西洋银行”。
根据相关规定,美国的银行机构一般都要求在FDIC投保,如果“大西洋银行”真的存在,不可能在联邦与地方监管机构均无信息记录;如果有85年历史,当地人不可能没听说过。由此基本可以判断,林春平所宣称的“大西洋银行”为虚构的名称。另外,经记者调查,美国别的州和城市有命名为“大西洋银行”或相近名字的金融机构,但情况均与林春平所称收购的银行不相符。
——为核实“美国新汇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真实情况,记者于3月4日前往特拉华州实地采访。主营公司注册事宜的特拉华州州务卿办公室向记者提供的注册证明、营业税报告等文件显示,林春平在该州注册的实体名称为“美国新汇丰联邦财团公司”公司类型为A,即“普通”公司,注册时间为2011年12月8日,注册号为5076698。
根据特拉华州的法律,该公司可以经营任何不违反公司法的经济活动,准许发行1500股没有票面价值的有投票权股票,但不能从事银行业务,如果是银行机构,其注册实体类型为B,即“银行”机构。根据美国新汇丰联邦财团公司的注册资料,记者来到了该公司的注册地址:特拉华州威明顿市北槟子街1201号“One Commerce Center”的600室。这是一栋写字楼,特拉华州商会以及很多律师事务所和中介机构在此办公,但并没有发现任何有关“美国新汇丰银行”的营业场所、标识等踪迹。
更为惊奇的是,美国新汇丰联邦财团公司的注册地址居然就是代理其注册登记的中介机构的所在地。该公司负责人同时也在同一地址经营一家名为“Williams Law firm,P.A.”的律师事务所。
该律师事务所代理美国新汇丰联邦财团公司进行公司注册的负责人约翰·威廉姆斯在接受记者专访时指出,该事务所是通过北京的一个中间人的介绍,以313美元的价格,为林春平办理了美国新汇丰联邦财团公司的注册手续。
威廉姆斯表示:“我们没有授权别人使用我们这个办公室地址,我与他没有任何联系,我甚至不知道他是男还是女。”
同时,针对林春平宣称的“美国新汇丰银行”是否涉嫌侵犯美国著名的汇丰银行商标权一事,威廉姆斯向记者透露,汇丰银行已于一周或两周前对林春平提起诉讼。
——另外林春平宣称其“美国新汇丰银行”于2011年11月11日开始试营业。3月1日,林春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声称他的“银行”吸收的存款大概有“1.8亿美元”,被他放在了美国两家大银行吃丰厚的“利差”。
记者就此采访了特拉华州州务卿办公室社区关系协调专员克里斯托弗·波坦特,他向记者明确表示,“根据特拉华州公司部和特拉华州银行专员公署提供的信息,美国新汇丰联邦财团公司现在和以前从来就不是一家在特拉华州获得许可的金融机构,所有与该公司进行业务往来的个人都应该明白该公司不具备银行运营的功能。该公司没有得到特拉华州的授权运营银行业务,因此这是非法的。”
对话林春平
巧言辩解“雷语”百出
记者:美国有三百多家大西洋银行,但是特拉华州根本查不到大西洋银行,你怎么解释?
林春平:大西洋银行就是一个代号,代表我“买”的这个企业。你叫它大西银行也可以,大洋银行也可以,都没关系的,具体银行的名字我不好跟你讲,因为这个牵涉到我们股东的隐私,因为我跟他签合同有个保密(承诺),如果我给你们媒体公布等于违反了承诺,也违反了特拉华州的法律。而且永远不能回答你,因为我们曾经写过保密协议,牵涉到法律,因为对方是上市公司。
记者:但特拉华州政府现在向我们证实了,你所谓的银行只是一家一般的经营性企业,不能从事银行业务。
林春平:我承认我这个不是银行,但是这个名称翻译过来有金融控股集团的意思,我觉得就是银行的意思。我一直有在美国办银行的理想,现在我还在努力。我现在是先实现了第一步,我把这个公司注册下来。但是我请律师办公司的时候咨询过,律师认为是可以批下来的。在美国办银行要特拉华州另外一个机构批准过的,我的申请材料已经准备好了,还没有报上去,打算四月份报上去,如果报上去的话六七月份就能批的。现在出了这个事(指网民质疑),估计审批会困难一点,但今年一定会办下来的。在美国办一个银行很容易的,跟国内不一样。我就是有这个设想,还没有实现。
记者:你准备怎么应对汇丰的起诉?
林春平:汇丰银行不能起诉我,因为我的公司名称是经过州政府批准的。如果汇丰银行要起诉,也应该起诉州政府。
记者:特拉华州政府认为你从事的同业转存业务是非法的。
林春平:我的1.8亿美元存款都是自己圈子里朋友让我打理的,不是面向公众的,是内部的。
记者:很多还没有的事,你就打了广告,到处宣传,你觉得这是一种什么样的行为?
林春平:就是夸大了事实。用我们温州人的话说,就是货担还没挑,就开始叫卖了。或者是孩子还在娘胎里,就说已经生出来了。但我这不是骗。
记者:你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有什么好处吗?
林春平:我觉得把在美国有企业这件事说得大一点,一个是可以提高我自己的社会地位;第二是在国外,可以跟美国的主流社会、金融精英接触,能够参加一些国际性的论坛,有利于自我发展;第三,今后如果温州发展民营银行,我有机会能够介入,可以插一脚。
记者:你现在搞砸了,偷鸡不成蚀把米,你自己怎么看?
林春平:我要总结经验教训,我要反思,我把没有的事说成有,这是有欠缺的。但在美国买银行的事,我还是要把它干成,我要不惜一切代价,把这个事情做成,让社会信任我。
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
(据新华社北京3月7日电)
(责任编辑:刘阳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