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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起征点应按CPI涨幅调整”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11 06:55 来源: 信息时报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多少钱合适?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副会长、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许善达说,“我从来不说多少钱合适,而应该参照物价情况形成公式。”

  他说,个税不必要规定具体的起征点,它应随着CPI的变化动态调整,并且与CPI挂钩,他认为,个税起征点提高标准是CPI涨幅的2倍左右较为合适。

  许善达表示,“形成公式这个提法,我去年就提了这个建议。每次调整都要讨论一个数,3500元啊、还是4000元、5000元,谁对谁错?谁都有道理,很难判断”。他建议,搞一个与CPI公示挂钩的公式,放在个人所得税法内。“当CPI涨4%时,扣除额提高2倍或者3倍,也就是增加8%或者12%。当然具体怎么提高,可以再进行研究。”他对记者说,“很多人老问我,提高多少合适,我从来不说提高多少合适,就应该搞一个参照CPI因素的公式。”他个人认为,个税起征点提高标准是CPI涨幅的2倍左右较为合适。

  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科研所所长贾康也认为,“个人起征点要形成一个固定时间进行调整,是否每三年调一次?不用大家吵来吵去,在特殊情况下,若物价上升太快,就一年调一次。”他同时建议,个税起征点还应该考虑家庭赡养基数。“例如同一个人,她一个人月入5000元,一个人生活;另一个人收入也是5000元,但要赡养一家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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