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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周森:亟待提升慈善事业的公信力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11 20:34 来源: 中国产经新闻

  本报记者 王颖文报道

  “自首次提出慈善立法的建议以来,关于规范我国慈善事业早已不是新鲜的话题。但我国慈善组织发育时间短,慈善组织的劝募能力、策划慈善项目的能力以及社会公信度、社会美誉度等有待提高,而这些又是对慈善组织的发展是非常关键的。”全国人大代表、中华慈善总会名誉副会长、中国三峡画院院长周森表示。

  周森认为,虽然早在1999年我国就出台了《公益事业捐赠法》,但是在2008年的巨大自然灾害捐款热潮中,不难发现公益事业捐赠法调整的范围较窄,只是一般意义上的捐赠法律关系,对于慈善机构的法律地位、如何规范等缺乏专门的法律调整。这就使慈善事业很难在这样的法律环境和条件下得到发展。

  周森说,在这样的环境下,首要的问题是慈善主体不明确,慈善机构体制和管理落后。目前合法的慈善机构都不具备独立的法人地位。登记注册要挂靠一个业务主管单位,而这些主管单位基本上是政府部门或政府授权的组织,这使得慈善机构在法律和行政体系中层次都不高,政府依旧在慈善事业中扮演着主要角色,单纯依靠政府办慈善的现象普遍存在。这不仅大大阻碍了慈善机构的建立和准入,使得慈善机构的数量远远不能满足慈善救助所需,而且造成慈善机构权责不清,效率低下。

  周森认为,现在急需加强慈善事业的透明度,建立一个健全的机构,自律地进行规管、内部设立审计部门,并聘请独立审计师进行年度审核并对外公示,因此接受社会舆论的监督,从而给予社会公众极大的信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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