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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志列:媒体报道应规范使用人民币为标准货币单位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12 19:50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12日讯 全国政协委员、研祥高科技控股集团董事局主席陈志列接受中国经济网、和讯网联合访谈时表示,媒体报道应规范使用人民币为标准货币单位,在人民内部摆脱对美元的依赖,也为提升人民币的国际地位带来机会。

  陈志列说,在新闻媒体的报道中,小到公民个人财富、大到企业销售额、商务投资项目甚至国家GDP统计中,却没有一个统一、规范的货币单位。他举例说,“我有一次在某媒体上见到报道某个外商对华投资项目为1000亿元”,感觉很大,但回来一了解,原来是1000亿日元。这种没有统一规范单位的报道在报纸、杂志、网络媒体中时常发生,慈善事业捐助的数目、外商引资的投资数额、这些民生关注的新闻报道的数量单位,往往一字之差就可能引起误导。”

  陈志列强调,新闻媒体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始终发挥着信息流通的中介作用,其自身所具有的特殊功能决定了其对社会和国家负有不可推卸的重要责任。新闻媒体统一采用“人民币”进行报道,也能更加鼓舞人民士气,在人民内部摆脱对美元的依赖,建立人民心中的强国、大国。甚至是为提升人民币的国际地位带来了机会。

  因此,陈志列建议,在媒体报道中统一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规范媒体言行。

  建议一:国家新闻版总署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并明确表明在今后的报刊、杂志等媒体报道中都要统一以人民币为单位作为衡量财富的标准,也就是说,在今后的新闻报道中,无论是对外还是对内,只要有关国民收入统计、企业重大投资项目和个人资产的报道,涉及具体金钱数字的,如果是引用数据为美元或其他币种,应标注清楚为“美元”或其他币种。如果没有注明的,一律应以人民币作为衡量单位。特别是如果文章中同时出现不同货币单位的,也应相应的统一转换为人民币单位,以便于和其他数据进行对比衡量。

  建议二:中共中央宣传部可制定新闻从业人员的相关管理规定,要求新闻采编人员在编辑、撰写新闻事件时要统一使用“人民币”为经济财富的衡量单位,不得擅自更改、删除。凡是发现新闻单位和新闻工作者在媒体报道中没有正确使用“人民币”进行报道的行为,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向违规人员所在新闻单位或主管部门举报、投诉,也可向中国记者协会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记者协会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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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张元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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