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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琳委员:推进电力改革 促进科学发展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13 07:07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13日讯(记者 郝红波 专栏 微博(http://weibo.com)) 今年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小琳带来了《推进电力改革,促进科学发展》的提案。

  李小琳委员认为,电力工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保障。李小琳委员介绍,今年是电力体制改革第10年,在肯定成绩和发展成果的同时,也要看到存在的一些问题,比如,电价的合理平衡、新能源的开发利用,以及厂网分开后的市场交易管理等,进一步深化电力改革,通过推进改革,促进电力生产、输送和需求间各环节的系统优化,促进整个产业链市场要素的合理配置,建立并完善统一的电力发展规划机制、合理的电价形成机制和高效的市场调控机制。”

  为推进电力改革,促进科学发展,李小琳委员建议:

  第一,总结改革经验,及时出台“十二五”电力改革规划。认真全面地总结“十五”、“十一五”电力改革成果、经验和教训,及时出台“十二五”电力改革实施意见,明确改革目标和方向,提振改革信心和预期。深化电力改革应把握三项原则:一是“电是商品”的原则,这是基础;二是改革要惠及民生的原则,这是要义;三是构建安全稳定经济清洁的现代电力能源产业体系,这是目标。以此三项原则为基础,统一认识,明确方向,统筹并举、协调推进。

  第二,加强电力改革工作的领导与统筹协调,有效凝聚改革动力。电力体制改革是一项系统性、综合性很强的工作,需要多个部门的通力合作;世界各国电力改革的成功经验也表明,中央政府强力而持续的推进是改革成功最重要的因素,加强改革的领导与协调力量,十分重要。比如,可以充分发挥电力改革领导小组的作用等,使得改革工作常态化,有助于降低改革的不确定性,保持改革的协调性和稳定性。与此同时,积极培育市场主体,提升包括消费者在内的各方市场主体在改革中的参与程度,凝聚改革动力,共同推进改革。

  第三,坚持立法跟进,允许深度试点。在电力工业政企分开、厂网分开已经基本实现的情况下,当前实施的《电力法》诸多方面已与行业实际脱节,亟需及时修订《电力法》,出台《能源法》,将市场化改革方向和必须的行业管理模式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为改革提供法律保障。

  与此同时,选择合适区域,进行电力改革综合深度试点:包括输配电价的独立,用户选择权的放开,电网购售电业务与调度交易职能的分离,电力交易平台的建立,以及政府管电模式、手段的改革等,不回避困难,不避重就轻,为全面的电力改革创造条件、积累经验。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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