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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是解决校车经费的安排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14 06:45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21世纪经济报道 姚建莉 北京报道

  核心提示:时间上,有条件的地方尽早启动,没有条件的地方争取条件。

  2003年,率先提出义务教育免费建议而被称为“周免费”的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二级教授周洪宇,早在2011年两会期间,已提过校车安全工程的方案。

  今年,周洪宇再次提“关于修改完善《校车安全条例(草案)》议案”,建议以“儿童优先、政府主导、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的原则制定校车安全条例并实施。

  其中的核心问题,在他看来,还是校车经费的来源,“单有多大,谁来买单,怎么使用这笔钱,得有具体的路线图、时间表。”

  如何分担

  “为什么大家只呼吁不提具体议案?因为没有一个具体的测算方法,到底需要多少钱心里没谱。”周洪宇如是说。

  政府买的单有多大?

  以2003年谈义务教育免费时的经验,根据“人均GDP/生均财政经费”的国际平均数来计算,周洪宇测算出,2003年,全国每个小学生一年需学费500元,初中生一年则需1000元。

  在农村和城市大致的人数的基础上,他得出三笔账:全国所有义务段学生都免费需1600亿-1700亿元;全部农村义务段学生都免费需875亿元;农村里最急需的592个国家级贫困县义务段学生都免费则需200亿元左右。

  由于当年全国的教育经费是3850亿,用200亿先从最急需的地方开始做,他认为比较切合实际,同样的,校车经费也可以按这个步骤来,而不一定是一次性投入4500亿解决全国所有义务段学校的校车购买和运营费用。

  单子大小定好了,具体由谁来买?

  “主要也是中央、省、市三级有这个实力,而只有采取分类承担的原则才能做得起,”周洪宇举例假设,“东部发达地区以地方财政出钱为主,甚至全部承担;而有些地方条件略微不够或者中央为了表示支持,也可以考虑出一部分,如中央30%,地方70%;中部一般发达地区,可以考虑中央、地方各50%;而西部欠发达地区,中央70%,地方30%;而592个国家级贫困县,最好全部是中央出。”

  “儿童优先”原则

  何时做?怎么做?

  周洪宇指出,要确立一个方案分步实施,“先从最困难的国家级贫困县的农村做起,再到全部的农村,再到城市。”

  时间上,有条件的地方尽早启动,没有条件的地方争取条件。

  某担任全国人大代表的市委书记举例说,有的县买了一台校车,因为运营成本太高,学校根本负担不起,“而且有些农村中小学还有危房都没改造完。”

  上述市委书记说,现在就提校车安全似乎言之过早。但周洪宇认为校车安全现实提出来的问题,“其实真不是钱的问题,关键还是分税制的体系下,怎么分清投入,怎么按比例分清责任。”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也曾对本报记者表示,为了使各地相对平衡,校车的投入,应该根据不同地区建立不同的分担体系:比如,中西部地区应该主要由中央财政解决硬件设备的投入,中央80%,省20%,或者中央60%,省40%,县级财政解决校车的日常维护。

  同时,周洪宇强调,不仅国务院法制办,各地政府都应对此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否则将来还是会陷入目前的困境。”

  在这个过程中,他强调,应及早确立“儿童优先”的立法原则,树立这样的理念,争取校车运行的优先路权。

  同时,为校车生产企业、运营方提供政策性补助。周洪宇说,“我们正处在校车发展的起步期,为了这个行业的健康发展,应该有财政性补助,包括土地合理费用出让、低息贷款等,而不仅是税收优惠。”

  应出台《学校法》

  2011年秋季开学前,教育部选取浙江德清县、山东威海市和滨州市无棣县、辽宁本溪市桓仁县、黑龙江鸡西市、陕西西安市阎良区试点校车运营管理工作,运营模式各不相同。

  周洪宇指出,什么形式是适合当地的情况的,地方又有什么样的财力,用什么方式能够做得更好,都可以探索,“在校车制度建立的初期,不应模式化,在经过一定时间的探索后,会逐步地形成一些经验,在这些经验的基础上,再总结推广。”

  但不管哪一种模式,他认为基调应该是政府主导,但不等于政府包办,不是由政府全部买单。

  同时,他指出,“学校是主体,但不是无限责任主体。”

  最主要的原因是,中国现在有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但没有学校法,学校在法律上有哪些责任,并不清楚。只要出了事,都是学校赔偿而结束,这样给学校造成的压力过大,效果适得其反。

  在明确了这些责任主体后,各地推进校车安全工程应因地制宜,分步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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