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中央16号文件精神见成效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20 00:01 来源: 中华工商时报作者: ■杨延广
自《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意见》(中发[2010]16号)(以下简称《意见》)下发以来,毕节各地不断增强学习主动性,推动深入学习,以确保《意见》精神得到贯彻落实。
2011年6月,毕节地委、行署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实施意见》(毕地党发[2011]29号),并于7月召开了加强和改进工商联工作大会。与此同时,在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均获得支持。目前,毕节市工商联工作经费已从2010年10万元增加到70万元;各县(市)党委、政府也根据工作需要给本县(市)工商联相应增加了一定的工作经费,其中黔西县、毕节市投入经费较大,分别从2010年的9万元、4.8万元增加到2011年的18万元、10万元,有力保障了工商联工作正常开展。机构设置方面,参照省工商联机构设置,为市工商联增设了经济部、会员服务中心2个正科级机构,充实了地区工商联的工作力量;目前,各县(市)也参照地区工商联设立相应机构,有关工作正按有关程序开展。人员编制方面,从原来的6个增加到15个,有关部门按照有关程序从全区各县(市)分批考察调入作风好、年纪轻、能力强的人员,充实了地区工商联的干部队伍;各县(市)也适当为本县(市)工商联增加了人员编制。班子建设方面,新增加专职副主席(副会长)2名、兼职副主席(副会长)12名、秘书长1名;各县(市)工商联各新增兼职副主席(会长)6名、秘书长1名。
此外,为切实推进保障和支持工商联工作的机制建设,建立了党委领导班子抓工商联工作的责任制度,经常研究和解决工商联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了政府联系工商联工作制度,领导班子中有专人负责联系工商联工作;建立了工商联相关负责人参加或列席相关会议制度;把工商联工作经费、机构编制、人员培训、干部选拔、轮岗交流等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制度建设的一个内容,同安排、同落实。通过机制建设,确保各级工商联履职能到位、干事有条件、工作有平台、人才流得动、成事有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