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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委托投资运营”不等于“委托入市”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22 05:13 来源: 经济日报

  本报北京3月21日讯 记者殷楠报道:经国务院批准,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和广东省政府以及有关方面于3月19日签订委托投资协议,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将受广东省政府委托,投资运营广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结存资金1000亿元,资金将分批到位,委托投资期限暂定两年。

  消息一出,社会各界对此事纷纷猜测和解读,很多人把“委托投资运营”误读为“委托入市”。对此,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委托投资运营”不等于“委托入市”,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受托投资运营的1000亿元广东省部分养老金,将采取更为审慎的投资方针,将主要投资于国债、银行存款、企业债、金融债等有固定收益的产品,委托人可获得不低于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息的收益。

  根据“十二五”规划纲要,未来我国的个人储蓄存款、社保资金、地方养老金、企业年金等资金规模会越来越大,如何实现这些资金的保值增值,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长期以来,地方管理的养老金主要用于购买国债和存入银行,收益率过低,不利于养老金保值增值。”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稳步推进养老金投资运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受托投资运营基本养老保险资金,将坚持更为审慎的方针,新增资金将更多配置到固定收益类产品中,确保实现基金保值增值。

  数据显示,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从2006年12月开始,受托管理中央财政补助9个省区市政府做实个人账户资金,获得较高收益率。截至2011年底,共受托管理个人账户基金本金543.62亿元,获得记账收益及风险准备金114.31亿元,年均投资收益率为10.27%,超过同期通货膨胀率近8个百分点,比承诺收益率高出6.8个百分点。

  近年来,随着人们对人口老龄化问题的重视,养老金的保值增值也备受关注。具有重要社会保障功能的养老金,如何在体现安全性原则的同时提高收益率,以保证未来的支付能力,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对此,西南财经大学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林义表示,这需要金融创新。

  “养老金作为一个国家最基本的保障体系,其投资应积极稳妥。我认为,可以为养老金的投资而发行一种收益率高于一般国债的定向国债,此种国债可投资实体经济、国家重大建设项目,以确保养老金的保值增值。”林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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