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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驻韩中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22 14:29 来源: 商务部网站

  各驻韩中资企业:

  据国内通报,今年以来,我境外中资企业已接连发生4起境外安全生产事故,有些事故威胁到当地公共安全,造成对外不良影响,我境外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

  据韩方统计,截至2011年底,我对韩投资项目累计7531个,其中制造业项目近800个、农林矿山、水电气及建筑业各70多个、包括交通运输在内的服务业6600余个。尽管我在韩投资的单个项目规模不大,但如此众多的企业,生产安全问题决不容丝毫麻痹和疏忽,无论是制造业还是服务业抑或其它行业的企业概莫能外,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常抓不懈。我国政府十分重视境外中资企业的生产安全,2011年12月,我商务部会同外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资委和安全监管总局下发了《关于加强境外中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商合电【2011】2865号),要求境外中资企业开展境外安全生产隐患自查工作,对安全生产管理的漏洞和薄弱环节进行整改,消除安全生产隐患。我处在驻韩中国商会召开的企业代表会议上及时传达了该通知精神,并提出了抓好落实的相关要求。今年2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又发出《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2】14号,以下简称《通知》),商务部也发来《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继续做好境外中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为贯彻落实上述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境外中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商务部明电要求中资企业认真学习领会《通知》(请登录中国政府网站下载)精神,并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执行有关境外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7号)、《安全监管总局、外交部、商务部、国资委关于加强境外中资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协调字【2005】113号)、《商务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境外投资合作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商办合函【2010】266号)以及《关于加强境外中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商合电【2011】2865号)等有关规定(可从网上检索下载),切实加强境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二、落实企业境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对境外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树立科学发展和安全生产理念,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强化岗位、职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对因故意违反安全生产规定、擅自降低安全生产条件而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强化安全生产培训。加强对员工包括对雇佣的当地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坚决做到不培训不上岗。

  四、加强境外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将安全生产预算纳入项目成本,加大境外安全生产投入,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健全境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预警应急机制,完善安全生产事故预案,按规定足额配备人员和设备。

  五、妥善处置安全生产事故。境外项目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应当按规定及时书面报告项目安全生产事故和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事故,彻底消除不良影响。

  请各驻韩中资企业接此通知后,本着以人为本,对职工、对企业、对国家高度负责的精神,根据韩国及本企业实际情况,遵照商务部的要求认真踏实地做好上述各项工作。我处将不定期地对有关企业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抽查督促。

  特此通知。

  驻韩国使馆经商处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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