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维权联盟剑指苹果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27 02:19 来源: 中国经济周刊《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王辰越|北京报道
“从苹果公司创立之初,我们就意识到我们的成功是来自知识产权。偷窃是不道德的,这样做会伤害其他人,也有损自己的名誉。”这句话出自苹果教父乔布斯之口。在众多果粉的拥护以及乔布斯精神力量的感召下,iPad和iPhone 成了世界上最火的智能终端。
如今苹果却食言了。3月15日,苹果的应用商店成了公益组织作家维权联盟的“重点关照对象”:在苹果的应用商店App Store中,有很多制作成应用程序的电子书,读者可以以很便宜的价格甚至免费下载到自己的终端上阅读。然而,这些书的作者却拿不到一分钱的分成。换句话说,苹果的应用商店里在贩卖盗版电子书。
“盗墓”遭遇盗版
“我是一个忠实的果粉,苹果应用商店这一做法令我非常伤心,我的《盗墓笔记》系列被下载的次数为几百万次,按照正常的版税价格计算,我的损失已经超过2000万元了。这种明目张胆的盗版行为不被制止,我们这种靠写字吃饭的作家将越来越活不下去了。”《盗墓笔记》的作者徐磊(南派三叔)接受《中国经济周刊》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
在App Store中涉嫌侵权的电子书程序总共有近百部,书的价格从几元到十几元不等,甚至免费。在这些电子书热卖时,所得收入却和作者半毛钱关系都没有。为此,作家维权联盟在今年3·15之际向苹果公司索赔5000万元人民币。
然而,苹果对于这件事的反应,令作家维权联盟执行人贝志城和他的伙伴非常失望。作家维权联盟代理律师王国华向《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回忆:“3月15日上午,我和贝志城到位于国贸大厦三期12层的苹果(中国)总部就这件事进行交涉,但苹果的负责人声称,这件事中国公司没有发言权,甚至不能就这件事对外界发表任何看法,我们只能耐心等待美国总部律师和相关人士给出说法。” 随后,记者多次拨打苹果(中国)总部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王国华告诉记者:“尽管涉嫌侵权的应用程序是开发者制作并且上传的,但是在上传之前必须经过苹果的审查,这些软件能够通过审查,顺利地上传到程序商店里面,显然是苹果在纵容盗版。无论如何,苹果都负有责任。”
“避风港”庇护不了的嚣张
针对这件事,一个法律名词备受大家关注:“避风港原则”。意指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由于其链接、储存的相关内容涉嫌侵权,在能够证明自己并无恶意并且及时删除侵权链接或内容的情况下,不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这一原则能否成为苹果狡辩的理由?
王国华向《中国经济周刊》解释:“避风港原则一般用于论坛或者贴吧里面,第一是所上传的平台之前不知道用户要上传这样一个内容,第二是上传的内容不是用来获利的。苹果在程序上传前要进行审查,事先知道涉嫌盗版的内容;这些电子书或程序下载时收费,苹果由此获得收入。与消费者在超市购物买到过期食品或盗版书是一样的,超市允许这些东西进入本身就负有责任。”
贝志城表示:“这次涉嫌盗版的书籍近百本,5000万元根本不够赔偿损失。无论是苹果还是百度,我们维权最终针对的并不是这些公司,而是这种行为,我们希望通过维权来改变人们的错误观念——互联网不是没有法律的地方,作家的劳动成果应当受到保护。”
作家维权联盟
2011年7月4日在北京成立的公益机构,目的是通过法律手段打击互联网侵权行为,倡议发起人为韩寒、李承鹏等5位作家和路金波、沈浩波等5位出版商。该联盟曾经将百度文库告上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