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家庭征收个税只需勇气和推力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27 02:52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祝乃娟
据悉,中央政府有关部门已经准备在2012年启动全国地方税务系统个人信息联网工作,为“按家庭征收个人所得税”改革做好技术准备。
有一种一直流行且表面上看似有理的观点认为,中国不能按照家庭征收个人所得税,是因为中国地大物博、人口众多、人户分离现象严重,且全国各种信息尚未联网,还存在大量现金形式的灰色收入,因此,无法实现按照家庭征收个税。但如果将此观点放置于历史视野当中,你会发现这个看似有道理的说法没有多少“含金量”。
作为按照家庭综合征税的典范美国,美国联邦政府早在1913年就建立了以家庭户为纳税单位、按年度纳税的个人所得税制度,个人可以单独报税也可以家庭报税,个税无起征点,但是个税制度充分照顾到了贫困和中产家庭的生活负担,根据家庭收入、所需抚养人口数来为其减税退税。将近百年来,美国个税制度“劫富济贫”的特征尤为突出。1913年,连电脑都还不存在,更何谈计算机联网技术。由此可见,个人信息的全国联网工作中的难点完全是可以被克服的,如果觉得是技术问题,那么只能说明改革的决心和勇气还不够。
2011年,中国个人所得税法得到了改善性的修改,比如将工薪所得起征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至3500元。还有,将工薪所得税率由9级超额累进税率修改为7级,扩大了低档税率的适用范围,并将第一级税率由5%降至3%。这些修改的方向是朝着降低中低收入者税负、增加高收入者税负的。不过,力度还需加大。在“十二五”阶段,需要进一步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按照家庭征收个人所得税是世界趋势,也应成为我们改革的方向。
或许,在此项改革上,不需要太多的渐进式思维和试点工作,因为这项制度的好处已经在其他国家和地区得到了充分的证明。至于有人所说的技术困难,应该在中央政府层面强力的得到解决,这不仅仅是因为个税改革的需要,也是建立一个基于个人信息联网的征信体系的需要,这个征信体系,将关系到一个人的诚信、信贷记录、住房信息、车辆违章记录、需要抚养人口的人数等信息。须知,在我们过去缺乏这样的一个征信系统的时候,社会上曾发生了许多不良的行为,比如无良的食品商贩这边因为质量问题被关掉店门,那边换个地方又得以开张,又比如车辆在异地肆意违章;还比如需要抚养很多家庭人口的劳动力,需要缴纳重税而不堪重负,等等。
建立一个社会征信系统,将会对社会中的人形成一种硬约束,并有利于政府明确个体的生活重负,从而通过税制对其减负。无疑,建立一个广泛的征信系统以及按家庭征个税,这项工作将需要政府加大支出,对其投入,因为这项制度不仅需要资金投入,也需要一个事先的良好的制度设计(好的设计可能还较为复杂),但是如果真心想为低收入群体减负、培育大量中产阶层,那么就必须下定改革的决心。这项改革只缺足够的意愿、强硬的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