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只T+0跨市场ETF起航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27 04:01 来源: 信息时报
业内人士指出,这标志着中国资本市场或将进入一个全新时代
信息时报讯 (记者 叶静) 首批T+0跨市场ETF——嘉实沪深300ETF及华泰柏瑞沪深300ETF日前获得证监会批复,并将于近期发行。至此,筹备5年之久的T+0跨市场ETF终于起航。该产品可联接沪市、深市、股指期货三大市场。业内人士指出,这标志着中国资本市场或将进入一个全新的时代。
5年前申请今年受理
将完善市场投资工具
2007年,嘉实基金即向证监会递交了沪深300ETF的申请材料,但由于沪深300指数的成分股涉及沪深两个市场,而沪深两市的证券交易及登记结算系统没有联合运作机制等诸多难题,直至2012年才正式得到受理。
嘉实基金结构产品投资部总经理杨宇表示,沪深300ETF的推出,一方面可为个人及机构投资者提供价格低廉、交易便捷的长期配置及波段操作的工具型产品,满足投资者不同的投资需求;另一方面可通过提供与股指期货拟合度更好的现货产品,强化股指期货的套期保值、价格发现等功能,进一步完善我国资本市场投资工具。
华泰柏瑞总经理韩勇表示,华泰柏瑞沪深300ETF是构建中国“蓝筹市场”的重要一步。T+0版的华泰柏瑞沪深300ETF获准推出,对于建立一个高效、完整的资本市场具有重要意义,对于券商经纪业务版图整体格局的演变、养老及保险资金等长线价值型机构者的运作、股指期货市场期现套利群体的扩大、套利效率的提升、各类对冲产品的发展,以及未来我国跨市场ETF产品的进一步推出等,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跨市场跨境ETF
交易流程已经明确
上交所25日发布修订后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该所2004年发布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同时废止。修订后的《细则》对上交所ETF的发售、申购、赎回、交易以及信息披露的整个过程进行了规范,其中最大的亮点是明确了跨市场、跨境ETF的买卖、申购、赎回相关事宜,为该所首只跨市场、跨境ETF的发行上市做好了规则层面的准备。
上交所人士表示,为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配合跨市场ETF推出,经证监会批准,上交所在保持《细则》框架基本稳定的前提下,对部分条款进行了调整。其中,一部分条文修改直接与跨市场、跨境ETF的运作差异相关,如基金份额的交易申赎规则、ETF基金净值及参考净值(IOPV)计算方式、代办券商在开展相关业务时风控要求及违规后的纪律处分措施等;还有一部分条文修订主要是为业务发展预留空间,如扩展ETF和申购对价的定义、完善基金发行、停牌、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等。
根据《细则》,在上交所ETF和跨市场ETF的交易中,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同日可以卖出,但不得赎回。其中,跨市场ETF当日申购且同日未卖出的基金份额,清算交收完成后方可卖出和赎回;当日买入的基金份额,同日可以赎回,但不得卖出;当日赎回的证券,同日可以卖出,但不得用于申购基金份额;当日买入的证券,同日可以用于申购基金份额,但不得卖出。在跨境ETF的交易中,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清算交收完成后方可卖出和赎回;当日买入的基金份额,同日可以赎回,但不得卖出;当日申购总额、赎回总额超出基金管理人设定限额的,超出额度的申购、赎回申报为无效申报。
沪深交易所的《细则》
规定上存在明显差异
值得注意的是,沪深两交易所发布的《细则》,其整体结构和多数条款是相同的,但在跨市场ETF基金份额交易和申赎的规定上存在明显差异。
按照上交所《细则》,跨市场ETF基本保持了现有单市场ETF的“T+0”交易效率,如当日买入的股票可以立即用于申购ETF,当日申购的份额当日可以卖出,当日买入的基金份额也可以立即赎回。而根据深交所《细则》规定,当日申购的跨市场ETF基金份额,在交收前不可以卖出或赎回;当日买入的基金份额,同日不可以卖出或赎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