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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狼伤人事件的几点预见性看法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28 13:40 来源: 中国经营网

  可以预见的一个事实是周围的县市林业部门一时间是闲不下来了。山沟里寻狼这谈何容易?

  山东枣庄惊现狼踪,多起袭人事件之后,警方击毙公狼一头,捕获活口“母狼”一只。不过,被捕的白色“母狼”身份认定却是一波三折,先是被专家说成被毙公狼疑似配偶,接着有市民出来认领说是自家的宠物犬哈士奇,最新情况是专家现场观察后,初步确定所谓“母狼”乃是哈士奇。不过,当地林业部门表示还是需经DNA鉴定才能下最终结论。 (3月27日《新京报》

  把哈士奇当狼捕获!还被市民认出来!当地警方可算是丢人丢大发了!一时间网络上奚落、嘲笑之声不绝于耳,山东野狼哈士奇!是不是哈士奇都不够用了?小哈,外面的世界很危险!别再走丢!网民在嘲笑当地政府的用词上还是凸显出深厚功力的。

  一方水土一方人,把这种观点应用到狗身上虽然有些夸张,但是,不能不说狼犬同源,驯化了的狼就是狗嘛!德牧、阿拉斯加、拉布拉多这些都是人类给一个地域狗起的名称。看过《南极大冒险》的人们,应该对于考察队离开之后留守营地的一群哈士奇记忆深刻吧!最后这些狗是都是像狼一样在冰天雪地的南极生存下来的。家狗走失在外面学会了生存技能就变成了野狗。这些野狗不但懂得的人的想法也学会了野外生存的技能和真正的狼相比可能差一些但是比家养的狗可是强多了。

  对此,小哈是不是山东版周老虎我们不得而知。但是可以预见的一个事实是周围的县市林业部门一时间是闲不下来了。山沟里寻狼这谈何容易?

  笔者想起了前些年的一则新闻,某县县长在当地被野狗咬了,于是下令防治狂犬病,要求全县配合捕杀整个县城的野狗。县长还亲自上阵带队棍棒齐下瞬间就灭了全县的野狗。这似乎也是一个枣庄可以效仿的例子,甭管狼抓到了没有反正当地的野狗是都活不成了也顺带的对狂犬病从根本上进行了防治。

  再次,急了眼的林业部门是否也会效仿澳洲林业部门在野外投放药物来消灭野狼?

  还是说回到自然界根本的生存原则上来,狼之所以要伤人是因为原始的生存环境被人类占据、生存空间被压缩。野兔、山鸡很多都成为人们的盘中餐狼的生存压力比过去大多了!毕竟狼是狼不是狗不能在人类面前乞食。

  狼就像是失去土地农民没有土地耕种又没有收入来源,所以当地的犯罪率定然居高不下。人们应该检讨自己在自然中所犯下的错误,不再捕杀野生动物,不要将自然保护区当做自家的野味商店,适当的还给野狼一些生存自然空间,这才是防止狼伤人的正道。

  张培隆 中国经营网专栏作者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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