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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与服务成扩面增量“主力军”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30 01:19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报

  本报记者 田冬梅 通讯员 孙志刚

  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累计执行政府采购预算371.6亿元,实际采购规模达到339.38亿元,政府采购规模占全区地方财政支出的比重为11.35%。这其中,工程类采购规模达到206.35亿元,占全区政府采购总规模的60.8%,同比增长35.13%;服务类采购规模达到19.20亿元,同比增长47.81%,成为该区政府采购扩面增量的两大“功臣”。

  两级同步增长

  据数据显示,2011年自治区本级同步增长65.56%,盟市同比增长18.46%。其中,自治区本级累计执行政府采购预算106.03亿元,工程类采购规模达到55.32亿元,同比增长135.91%;服务类采购规模达到11.67亿元,同比增长84.94%。

  “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规模快速增长主要是源于3个因素。”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一是各预算单位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基本上做到了应采尽采。二是一系列涉及社会公共利益、保障民生的重大工程项目顺利开工,引领着工程类采购规模快速增长。三是集中采购机构内部加强管理,依法执行取得新成效。

  该负责人还告诉记者,2011年各盟市政府采购规模的快速增长也有力推进了全区政府采购规模的持续稳定增长。各盟市政府采购全年总规模达到了243.06亿元,同比增长18.46%。其中,有10个盟市的政府采购规模超过了10亿元。位列盟市前3甲的采购规模占盟市采购总规模的44.48%。

  此外,该区落实政策功能也得到进一步提升,其中全区政府采购国内产品的比重达到90%以上,采购节能产品的比重为74.76%,采购环保产品的比重达到36.06%。

  标准化提供制度保障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工作规程》的出台,为政府采购标准化建设提供了依据,也为自治区政府采购扩面增量提供了制度保障。”该负责人告诉记者,经过多番调研、讨论、修订的《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工作规程》对政府采购基本程序、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政府采购方式管理、政府采购当事人的行为规范等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并制定了预算计划文本、合同文本、招标文件文本、质疑投诉文本等规范性文本,统一了全区政府采购工作程序,在政府采购制度创新上迈出了坚实的步伐,也推动全区各地规范采购行为,实现应采尽采。

  同时,该区还坚持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为本源,强化集中采购的执行力。据了解,该区在制定相关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及限额标准的过程中,坚持从强化集中采购入手,通过座谈、讨论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各级各界政府采购当事人的意见,将文印设备、办公耗材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将交通管理监控设备等8个采购项目调整到了通用采购范畴,并明确规定“涉及社会公共利益、保障民生的重大项目”必须由集中采购机构完成,确保政府集中采购范围的扩展和采购规模的稳中有升。

  强化对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优化评审专家抽取流程以及加强对专家和各方当事人的培训等也在一定程度上为采购规模的大幅增长创造了条件。

  电子化让数据更精准

  “针对合同备案与填报政府采购统计数据等两项工作具有可结合性特点,自治区本级改进了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实现了与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及计划管理系统的全面对接。”该负责人介绍道,通过系统对接实现了政府采购合同备案与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同步进行,保证计划申报、信息统计的及时、准确、统一,提高了政府采购工作效率和资金支付效率。2011年7月,财政部还对本区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进行了表扬,这是自财政部开展全国政府采购信息统计考评以来,首次发文对内蒙古自治区进行表彰。

  自治区还进一步加大了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的建设与维护力度,全区政府采购系统互联互助、资源共享的合作机制得到稳步发展。据介绍,为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减少人为因素对评标结果的影响,自治区按照财政部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分级建设的要求,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改版升级,并成立了专门研发组赴上海、安徽等地考察交流,力争实现自治区、盟市、旗县政府采购工作“一网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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