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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春林:“诚信创优”实现行业与企业发展双赢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30 01:20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报

  本报记者 张静远

  3月21日,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在京召开2011年招标代理机构诚信创优总结大会,向268家招标代理机构授予“招标代理机构诚信创优先进单位”证书和奖牌。据了解,今年的诚信创优活动共收到来自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的350多家招标代理机构的申报材料。与2009年第一次诚信创优活动相比,进入先进行列的单位总数增加了71家,有五分之三的先进单位连续2次保持了荣誉。在总结大会现场,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副会长霍春林接受了《中国政府采购报》记者的专访。

  《中国政府采购报》:霍副会长,您好!大家很想知道,268家先进单位是如何评出来的?

  霍春林:整个评选过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首先,评选的各类标准都事先明确,并公开。其次,我们通过协会网站及时公布与公示各类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活动启动时,我们就在协会网站上发布了此次活动实施办法及其相关通知与注意事项。实施办法规定了参与企业的资质要求、评分方法与要求、程序以及监管办法。这些标准将“诚信创优”的要求明确化和标准化。网站还特地制作了关于申报此次活动的21个常见问题的问答。

  评选结束后,协会再次通过网站对进入先进行列的机构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意见,接受各界监督。通过这些措施,协会率先做到诚信创优,保证整个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中国政府采购报》:听说在评选活动中,贵协会进行了大量的调研工作,请您介绍一下。

  霍春林:在一线进行的一系列调研中,感触最多的是,这样的调研对促进协会与从业者的交流非常有效。去年7月协会在宁夏召开诚信创优工作交流会,此外还先后在去年10月、11月赴河北、陕西等地深入企业调研并召开各类座谈会。很多企业提出了非常好的建议,例如河北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副总经理赵晨涛提出, “创优”可以在新形势下进一步满足业主需要,他建议协会适时针对具体地区和领域组织“创优”经验交流活动。这些建议对于活动的开展非常重要。

  《中国政府采购报》:您认为协会举办的诚信创优活动实现初衷了吗?

  霍春林:我们的活动叫“诚信创优”,一个“创”字就点明了通过此次活动,协会希望能够创制一个诚信的标准。行业必须以建立健全法律制度和诚信规则为保障。而企业又需要通过诚信创优来树立品牌形象。举办诚信创优活动是行业发展的需要,也是企业发展壮大的需要。

  我认为,2年一次的诚信创优活动,对于规范市场行为、树立良好行业形象意义重大,全行业在活动中普遍认识到诚信建设与企业利益是紧密相连的。此外,诚信创优活动还帮助企业将诚信建设与推动转变发展方式相结合。一方面,企业提高了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另一方面,扮演不同角色的从业人员在活动中形成了业务上下游间的信用联动,提高企业的风险防控能力。而诚信创优活动还在行业信用电子化平台上向业内外提供全面的信用信息,让这些讲诚信、有实力的企业有更多的展示与发展机会。应该说,初衷实现得非常好。

  《中国政府采购报》:下一步协会在推动行业和企业诚信创优方面,还有哪些打算?

  霍春林:开展诚信创优活动与落实《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结合是我们下一步的工作中心。通过这个结合,协会要进一步实现行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

  十七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把诚信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加大对失信行为惩戒力度,在全社会广泛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今年2月颁布的《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又明确规定招标投标行业将建立信用制度。协会连续2次开展的诚信创优活动,响应了这些政策要求,活动也已经成为了招标投标行业的一个品牌、标杆和亮点。协会将通过活动继续完善诚信激励机制与落实失信惩戒机制相结合,争取把诚信创优活动一次比一次开展得更好,规模、影响和成效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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