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更多
字体:

媒体的责任感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03 21:15 来源: 一财网

  媒体是社会良知。所有媒体都标榜自己是社会良知。网络媒体概莫能外。遗憾的是,良知不能当饭吃,广告商才是媒体的衣食父母。于是,眼球报道成了媒体不得不屈从的生存之道。

  此外,媒体作为社会组织机构的一份子,当然要受社会规则的制约,除了法律法规社会公德,还有各种潜规则。

  新华社驻美8年的老同志曾讲过一个故事。中国领导人访美次日,美国二十几家报纸的头版,都用了美联社的同一幅图片。新华社同志以业务交流的名义向美国国会新闻官请教,何以视新闻自由、言论自由为生命的美国媒体,在该次报道中竟表现得如此“不自由”,答曰:可能美联社这张图片比较好,他们不约而同选择了这张。呵呵,好一个比较好,好在何处?无非是符合美国利益,无非是符合美国新闻业的潜规则。好一个不约而同,约没约天知道,但表现出来的结果就是一个“同”。

  这是就媒体责任感的一个方面而言。如果连国家利益都甄别不清,说得严重点,这样的媒体,说是添乱媒体还轻了,或许称其为卖国媒体也不为过。

  另一方面,一味打着“为弱势群体呼吁”的旗号,忽悠有消费能力的读者和广告商,更不是有责任的媒体。充其量,是出卖媒体基本价值观换取生存空间的“商媒”——商为本,媒为介。

  最没责任感的媒体,是拿小道消息当成新闻事实,甚至刻意去挖掘、制造小道消息,乱加点评,肆意炒作,只求耸动,只求广告商关注,完全背离了真实是新闻第一生命力的基本从业道德。这样的媒体有不少得逞于一时,但最终如何呢?西方媒体大腕中已有付出代价的。

  网络媒体是新兴媒体。当前,网络媒体的社会地位还不为主流社会所完全认同。但网络媒体能发挥的作用,已经是主流媒体不能替代的了。尤其是在互动、传播效率方面,网络媒体已经将传统媒体远远抛在了后面。

  作为媒体的一份子,网络媒体理所当然要承担自己的责任。但,是不是能给网络媒体相应的社会地位先?责、权、利相辅相成,才是社会良性循环、和谐发展的基础。

  当然,这不是网络媒体成为传谣平台的借口,更不是网络媒体对其用户产生内容不负责任的借口。

  赋予网络媒体应有的责任,网络媒体自觉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所有违法行为都能依法受到惩处,是当代社会信息传播更加合法、理性、高效、有序的前提和基础。

  愿社会管理者对媒体约束更加有效,更能符合绝大多数人的利益;愿公众对媒体的识别能力不断提高,能逐渐摒弃那种以社会责任为市场营销口号的三俗媒体;愿媒体能做好社会责任感的文章,而不必为了生存成为出卖应有良知的卖身者。

分享更多
字体:

网友评论

以下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MSN观点更多>>
共有 0 条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请登录:
内 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