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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团参加第十六届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的通知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05 12:40 来源: 商务部网站

  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经各主办、协办单位商定,定于2012年4月5日至9日举办第十六届“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以下简称“西洽会”)。为进一步加强与兄弟省区市的交流与合作,积极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深化投资与贸易合作,促进区域经济合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参加“西洽会”的重要意义

  第十六届“西洽会”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工信部、陕西省人民政府、山东省人民政府、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江西省人民政府等40个国家部(委)和省(区、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香港贸易发展局等12家单位协办,陕西省人民政府和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承办,山东省人民政府、宁夏回族自治区为执行主席单位。本届“西洽会”以“扩大区域合作,促进科学发展”为主题,以投资贸易为主要内容,以投资洽谈和推进产业转移为重点,共设置2500个展位,总展示面积8万平方米。会议期间将举办省际经济合作交流大会、第十一届中国西部国际经济合作洽谈会。我省组团参加第十六届西洽会,可充分利用其影响力及充裕的信息资源,进一步推动我省企业与其他兄弟省市企业合作与交流,学习先进的市场开拓经验,宣传展示我省社会经济发展成果。

  二、展会时间、地点及活动安排

  (一)时间、地点

  展会时间:2012年4月5日—9日9:00—17:00。(展会期间,工作人员和参展商8:30进馆,4月5日开幕式当天,工作人员、参展商8:00进馆)。

  布展时间:2012年4月1日—3日8:30至20:00;4月4日8:30—12:00。

  布展结束封馆时间:2012年4月4日14:00

  撤展时间:2012年4月10—11日8:30—20:00。

  展会地点:西安曲江国际会展中心B1馆。

  (二)活动安排

  开幕式:4月5日上午9:00时,地点:西安曲江国际会展中心。

  三、洽谈签约项目

  请各设区市围绕本地“十二五”规划发展重点以及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特色产品及旅游商品等十大支柱产业开展项目前期对接,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紧密围绕项目做好会前推介,争取会上签约成交。按规定于2012年3月10日前将签约项目申报表(附表)报省商务厅。

  四、展位安排及费用

  省组委会安排我省形象展区标准展位20个,安排专业展区展位12个。请各地组织推荐名牌产品企业参展。于2012年3月10日前将参展企业登记表(附件)报省商务厅。

  五、证件种类及申报

  本届“西洽会”证件分为贵宾证(副省级以上使用)、嘉宾证(副厅级以上领导使用)、代表证(参会代表团成员使用)、参展证(参展参会代表提前进入展馆使用)、布展证(参展单位布展人员使用)、车辆通行证。其中贵宾证、嘉宾证需填写领导名单,代表证需填写参会人员名单,车证需填写车牌号。按要求于3月15日前报省商务厅。

  六、食宿安排

  为保证在外安全,本届西洽会原则上要求统一住宿,费用自理。如参会人员需自行安排食宿请书面告知团部。

  联系人:韩涛

  联系电话:0791-86246272

  传真:0791-86246643

  电子邮件:quyuchu@126.com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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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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