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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的道德责任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10 01:25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今年“两会”召开之前,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个别代表资格的报告。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漯河市原市长吕清海被终止全国人大代表资格。

  这个吕清海曾在漯河市人大常委会上,以全票当选为市长,但在市长宝座上仅仅坐了49天就被“双规”,被当地百姓戏称为“最短命的问题市长”。作为漯河市民,我们都企盼有一个“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好市长,带领全市人民谋发展、奔幸福。但在不太长的时间里,先后涌现出王友杰、程三昌、刘炳旺、吕清海几任市长“前腐后继”、贪赃枉法,怎么能取信于民呢?

  由此又想到人民日报曾刊发的一则评论,《且看河南第五任交通厅长前景如何?》,从曾锦城到张昆桐、石发亮、董永安,河南省交通厅的厅长“四连腐”。评论指出,难道这交通厅真是个大陷阱、大染缸?还有人敢坐在“火山口”当这个厅长吗?但愿第五任厅长“争口气,奉公守法当个好厅长”。

  温总理说企业家应该流着“道德的血液”,其实官员更应如此。官德是一种更高要求的道德责任。

  人民网登过一则文章,德国某市有规定,要求乘坐公交车者必须为60岁以上的老人让座。该市市长有一次乘车时,由于专心看报,没有注意到身边站着的一位老妇人。结果被一位市民拍照送到电视台曝光,引起市民不满,认为这样没有爱心、没有道德的人当市长,不能指望他照顾好公共利益,最后他只能引咎辞职。

  “道德责任”是极端神圣的,套用我国的标准,应该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身为一市之长,他并不是老百姓的“父母官”,而是地地道道的“勤务员”。

  德国的那位市长和漯河的这位市长下台的原因尽管不同,但根源都在于没有承担起“道德责任”。

  正如一篇文章所言:所幸被组织发现了,如果是没被发现呢?他们能为民众谋福祉、尽责任吗?

  (李工,河南漯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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