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第三方调解促医患和谐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10 03:45 来源: 经济日报近年来,海南省通过建立独立于医患双方之外的第三方调解机制,使医患双方的权益都得到有效保障,各医疗机构纠纷量明显下降,2011年全省医疗纠纷发生数274例,比2010年减少384例,减幅达58%。
由海南省综治办、卫生厅等10个部门推动成立的第三方调解机构,何以发挥出这样大的作用?日前,记者来到海南省医调委进行探访。
打开医患和解之门
4月7日,记者在海南省医调委见到了来送感谢信的患者家属黎冬梅。2011年,从四川来海口打工的黎冬梅家属因交通事故双腿骨折,在海口市琼山区人民医院做了植入钢板内固定手术,出院2个月后植入钢板断裂。此后,双方交涉1个月左右,未能就事故赔偿达成一致。医调委介入调解2天后认为,确认事故责任需要把钢板送回厂家作鉴定,而这会为患者带来很大麻烦,最终决定不作鉴定,以院方赔偿1万元并免去所有医药费用达成协议。
“医疗纠纷走司法程序时间长、成本高,而患者往往面临医疗事故举证难等问题,官司胜诉率低。调解中患方最想知道的是医疗事故原因及下一步怎么办,我们就用医疗和法律的专业知识引导他们和解,把道理说透。”海南省医调委主任秦贵弟说,自正式运营至今,医调委已经成功调解了240多起医疗纠纷,协调赔偿患方费用949万元,患者满意率达97%,实现了效率高、成本低、既有专业性又不失公正性的效果。
据海南省卫生厅政策法规处处长曹江介绍,目前,海南全省90%以上的医疗纠纷都通过省医调委调解。第三方调解处理纠纷客观公正,为医患双方都留下和解空间,成为海南省解决医疗纠纷的主渠道。
不偏不倚主持公道
2009年9月,海南开始酝酿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第三方机制。省社会事故综合治理办公室牵头,宣传部、法院、检察院、卫生、司法、公安、保监、财政、民政等10个单位参与研究,联合下发《海南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工作方案》《海南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规定》,海南省医调委正式成立。
“海南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特殊之处,就在于不隶属于任何政府机构,是独立于医患双方之外的第三方调解机构。”秦贵弟介绍,医调委主要采取“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各方参与、专业调解”模式,由具有较强专业知识和较高调解技巧、热心调解事业的离退休医学专家、法官,律师以及人民调解员等组成,仅在业务上接受海南省司法行政部门监督和指导。
除了保证独立和中立之外,海南省医调委的一大法宝是专家库。医调委副主任张辉广介绍,自成立之日起,医调委就建立起强大的专家队伍,挑选和聘请了575名副高以上职称的医学专家、75名法学专家、25名保险专家,共同参与医疗过错鉴定、患者法律援助、保险赔付等工作。进入调解程序后,医调委将从专家库中抽调2名医学专家、2名法学专家、1名保险专家组成鉴定评估小组,对医疗纠纷事故“定性、定责、定损”,引导医患双方签订和解协议。
小朱的父亲因肠癌手术后大出血在海口某医院过世。他告诉记者,当初来找医调委是听说这里有专家库,“就想搞清父亲的死因”。经过医调委的调解,小朱接受了院方的赔偿方案。专家的意见作为调解员调解的依据,保证了调解结果公平公正,使人信服。
多项机制保障患者权益
“医疗纠纷解决难的根本问题,说到底还是赔偿问题。”曹江说,只有将调解与赔偿支付有效结合,才能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海南省第三方调解在这一关键问题上采取了多赢的做法。
海南省卫生主管部门要求,公立医院必须购买医疗责任保险。凡是涉及赔偿的医疗纠纷,公立医疗机构不能“私了”,必须经第三方即省医调委调解,调解成功后,保险公司以调解结果为依据,代医疗机构进行赔偿。其中,外聘医务人员、进修生等人员也被纳入医疗责任保险的保障范围,充分化解了医疗机构的执业风险。
“这是一份性价比很高的保险。”医调委副主任陈兴明介绍,海南省的方案规定,从保险费用中提出25%佣金作为医调委的运行经费。医调委从医责险保费中抽取10%,用于支付员工工资和日常办公支出等,2%用于防灾防损宣传。而凡是购买海南省医疗责任保险的医疗机构,均可到医调委进行调解。经由这份保险,海南省医调委达到了完全的市场化运作,无需政府拨款。截至目前,海南省共有219家医疗机构投保医疗责任险,缴纳保费2037.38万元。
“我们的经费全部来自保费的定额佣金,与赔偿款的多少无关。”陈兴明说,医调委的办公场所租赁费、专家鉴定评估费由财政部门补贴,不需要患方支付任何费用,同时,医调委还作出了对鉴定专家、调解员收受贿赂行为的处罚乃至取消资格的规定。
“医疗机构的投保金额也是经过严格测算得来的。”曹江说,依据是参保医院平均一年医疗纠纷的起数以及历年的处理情况。如今,患者到卫生厅上访的明显减少,不少医院也反映这份医疗责任保险买得值。目前,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已为海南解决医患纠纷和解建立了“绿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