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民间金融问题要从两方面着手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12 09:35 来源: 中国经营网温州的金融改革试验虽因地方民间金融危局而来,但远水救不了近火,在这段危机频发的时期,需要政府的作为。
近段时间以来,民间金融成为高热点话题,从温州到鄂尔多斯,再到郑州;从国务院总理到央行行长,再到阶下囚吴英,困扰了中国经济10余年的民间金融问题似乎已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关头。民间金融问题不论其以怎样的面目呈现——中小微型企业融资难,民间借贷,甚或涉嫌非法集资等,其实都是体制问题,因正规金融体系几乎不会向中小微型企业贷款,为求生存,只能转求他法。也正因为游走于体制之外,民间金融多少沾惹了灰色气息。
在我们看来,引导民间金融发展、治理民间金融中的非法问题,这是一项系统工程,要真正解决民间金融问题,必须要从两方面着手来应对两种困境。
一方面当然是热议已久的打破改革困境。
经国务院批复后,温州正式成为了中国金融综合改革的试验田。对于此次金改试点,国务院会议确定了十二项主要任务,坦率而言,这类原则性的指导意见并无多大新意,更应视为一份政治承诺,给温州开了个口子,让地方放手而为。最重要的表态并非来自于国务院,而是央行。央行行长周小川前往温州调研时表示,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要点是减少管制,以及金融改革试验区的建设允许试错。在我们看来,允许试错是更重要的一个政策。
作为改革的直接推动者,温州及其上级政府需要意识到,与传统意义上政府主导型经济发展模式不同的是,温州金改之中,政府自身的位置十分的微妙。既然是民间金融改革,就应放手民间发展,既然减少管制,允许试错,就难免会产生有力难施的挫折感。只有先摆正第三方监管者的位置,依托于市场自身的力量,让市场自己去闯、去试错,温州的金融改革才能顺利地走下去。对于地方政府而言,这其实是难事。若地方政府因为一时的混乱,比如出现银行不良贷款率大幅上升之类的情形,而按捺不住,匆匆忙忙直接插手微观经济,重演“一放就乱,一收就死”的现象,温州的金融改革恐怕会一直裹足不前。
除非局面失控,不然宜袖手旁观,减少管制,允许试错。对于各级政府而言,这其实练的是“忍”功,要坚持只制订规则,不插手市场。
温州的金融改革试验虽因地方民间金融危局而来,但远水救不了近火,在这段危机频发的时期,需要政府的作为。
另一个方面则是针对紧迫问题来“救火”。
毋庸赘言,改革是治本之策,但改革需要时间。温州的金融改革试验虽因地方民间金融危局而来,但远水救不了近火,在这段危机频发的时期,需要政府的作为。在3月底的温州金融工作座谈会会议上,温州有关部门明确指出,距离2011年10月初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下温州调研5个月后,“企业出走现象未能遏制”、“企业还贷压力逐月加大”。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2月末,温州出走企业234家,比年初新增60家,其中1月份发生24家,2月份36家,涉及银行授信的出走企业152家,涉及银行授信余额总计40.72亿元,已基本形成不良贷款,占全市不良贷款余额的36.22%。这是时下民间金融所面临的严峻现状,需要地方政府予以正视。
值得顾虑的不仅企业迫于还贷压力的出走,信用风险通过担保链向其他正常企业传导,民间借贷风险向银行的转移,以及受危机影响担保条件的提高等,都将使正常经营的企业举步维艰。据个别银行向温州银监局反映,20%左右的客户受到担保链的影响,且有继续扩大的可能。这些急火,等不及温温吞吞的系统性改革,只能让地方政府承担救火队员的身份,先把火灭了再说。
在我们看来,灭火不难,关键是信息,需要对企业的具体情况进行识别与划线。那些出走的企业,若有持续经营能力的,可考虑提供过桥贷款,先助其渡过难关,而已无经营能力,靠“钱炒钱”度日的那些,应通过法律手段,对企业进行破产保护,先遏制住跑路潮。至于防范风险的转移,温州当局可迅速建立金融防火墙,成立由政府出资的担保集团,以财政资金作担保,有效解决企业担保不足,真正解开企业担保链,先保证正常的经营,再图后事。
最终分析结论(Final Analysis Conclusion):
值得注意的是,温州对民间借贷危局的救火与进行金融改革试点的二者之间,其实并不兼容,前者要求政府有所作为,后者则要求放开管制,允许试错。这其实意味着,在稳住地方局势后,温州政府应当考虑退出事宜。也只有从政府退出救援措施的那刻起,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才算真正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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