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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部门答疑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13 05:50 来源: 东南快报

  近日,浙江一起“闯黄灯”行政诉讼案引发各界对于“闯黄灯是否违法”的质疑,对此,一些地方交警部门先后给出“违法”的答复。不过,来自民间的疑问依然不少。

  一些地方交警部门给出的“闯黄灯违法”说法,法律依据何在?据有关部门介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红灯表示禁止通行,黄灯表示警示。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则进一步细化: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清华大学法学院公法研究中心主任余凌云教授说,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这里面隐含另一层意思,黄灯亮时没有越过停止线的车辆禁止继续通行,如果你继续通行,就是交通违法行为。

  一些地方交警部门明确,对“闯黄灯”违法行为罚款200元并扣3分,其严厉程度等同于“闯红灯”,法律依据是什么?据有关部门介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及计分标准中规定,违法交通信号灯指示的,罚款200元并记3分。

  判定“闯”的标准,是车前轮还是车后轮越过停止线?“这是一个技术性问题,确实需要出台明确界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建顺说。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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