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清理规范高中“一校两制”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13 12:23 来源: 农村大众
日期:2012-04-13作者:来源:农村大众【 查看PDF版】本报济南讯 省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人社厅、物价局日前联合发文,要求进一步做好普通高中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并切实维护好学生利益,妥善搞好教师分流安置。
此次清理规范的对象,包括按民办学校机制运行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公办普通高中举办或参与举办的不符合《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办学要求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或分校;由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改制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
我省要求依法做好清理规范工作。公办普通高中依法举办或参与举办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或分校,应与原依托的公办学校在学校名称、产权关系等方面完全脱钩,独立进行财务核算,独立招生和颁发毕业证书,学校的人事管理、教育教学活动应保持相对独立。
在清理规范中,要切实维护好学生利益,妥善做好教师分流安置工作。规范后办学确有困难的民办学校,可由教育部门采取组织公办学校教师到民办学校无偿支教的方式,给予其不超过3年的支持。
本版主要新闻我省清理规范高中“一校两制”传言平菇含甲醛 无辜菇农直喊冤本报三月份“通讯员新闻奖”揭晓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