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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降低券商部分业务风险资本准备比例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14 01:32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记者 王砚丹

   管理层对券商创新业务再度“松绑”。

   周五(4月13日)晚些时候,证监会召开新闻通气会并正式宣布,修改现行证券公司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标准,发布了《关于修改<关于证券公司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标准的规定>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决定》适当降低了证券公司自营业务、资产管理业务、经纪业务相关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比例要求,如将自营权益类证券、固定收益类证券的风险资本准备基准计算比例从20%、10%降低到15%、8%;将专项、集合、限额特定、定向资产管理业务风险资本准备基准计算比例从8%、5%、5%、5%降低到4%、3%、2%、2%;将以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为基础的风险资本准备基准计算比例从3%降低到2%;将证券营业部的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比例从每家500万元降低到300万元。

   同时,鉴于2008年以来,证监会对不同类别证券公司实施不同的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比例,对推动优质证券公司做优做强取得了较好效果。为进一步发挥分类监管在引导优质公司规范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决定》进一步降低了连续三年为A类的公司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比例,从目前基准比例的0.6倍降低到基准比例的0.4倍(目前,A、B、C、D类证券公司按照基准比例的0.6倍、0.8倍、1倍、2倍计算风险资本准备)。

   证监会表示,出台《决定》的原因是经过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及近几年的持续努力,证券公司合规经营意识、风险管理能力、内部控制水平均有很大提升,有必要根据行业实际情况,适当降低证券公司部分业务风险资本准备的计算比例,放大业务空间,鼓励行业创新发展。

   目前,我国证券公司监管以净资本为核心监管指标,证券公司的业务开展受到净资本规模的制约,如券商直投业务不能超过净资本的15%等。由于各项风险准备计提要求严格,券商净资产中很大一部分被沉淀作为“风险准备金”,净资产与净资本之间差额巨大。如中信证券去年年底净资产737.71亿元,净资本只有500.30亿元,净资本只相当于净资产的67.82%。

   某券商行业分析师指出,监管层对净资本“松绑”,是为支持证券行业创新业务全面发展做铺垫。“从具体条款来看,依然是大型A类券商,如中信、海通等受益最为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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