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更多
字体:

温家宝:阳光和改革是解决腐败的利器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17 01:34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田享华

  “一个政府要让人民满意,必须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这是温家宝总理昨天在《求是》上发文《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第一句话,这些内容其实是他3月26日在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整理。这也是2008年来《求是》杂志第二次刊发其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根据公开资料梳理这五年的廉政工作会议讲话,温总理反腐的思路也跃然纸上,从反腐败面临逐渐严峻的形势到分析腐败案迭出的根源,再到开出药方,他认为“阳光”和“改革”是解决腐败问题的利器,剑指“权力过于集中”。

  从“比较严重”到“最大危险”

  在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温家宝认为,违法违纪案件在一些领域和部门仍然呈易发多发态势;少数领导干部特别是少数高级干部腐败案件涉案金额巨大、社会影响恶劣。“腐败现象还比较严重,反腐倡廉的任务仍然艰巨。”

  其后两年,对于腐败的形势都认为“当前一些领域腐败现象仍然易发多发”,到了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则强调“目前反腐倡廉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较大差距”。

  “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十分艰巨。”温家宝2011年这样形容腐败局面。而在今年的廉政工作会议上,温家宝承认虽然我们在反腐倡廉建设方面采取了不少措施,也取得一些成效,“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腐败现象在行政权力集中的审批、执法等部门和资金资源管理权集中的领域易发多发,社会事业、国有企业等领域腐败案件逐渐增多,发生在领导干部中的腐败问题依然突出,大案要案、串案窝案时有发生,有些腐败案件涉案金额巨大、影响极坏。”

  温家宝此次用了前所未有的表述,“我们要深刻认识到,执政党的最大危险就是腐败。这个问题解决不好,政权的性质就可能改变,就会‘人亡政息’。这是我们面临的一个极为严峻的重大考验。”

  腐败缘于权力集中

  从表述上而言,用词越来越严厉,而纵观五年的讲话,也可以注意到温家宝始终认为腐败的根子就在“权力过于集中”上。

  在第一次廉政会议上,温家宝认为,“多年来的实践表明,权力过于集中而又得不到有效监督,是各种腐败现象产生、蔓延的重要原因。”同时还认为,“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易发多发,重要原因在于制度不完善、体制机制有漏洞。”

  第三次廉政会议上,他则表示,“产生这些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是权力过于集中又得不到有效约束,关键是有些制度不完善,有些制度落实得不好。”

  到了2011年,针对近年来发生在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业的违纪违法案件增多,特别是“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增多,温家宝分析说,产生这些问题的重要根源是权力过于集中而又得不到有效制约和监督。

  “各种腐败现象背后都有权力的支撑。哪里权力集中,哪里产生腐败的风险就大;哪里权力不受制约,哪里腐败现象就严重。”温家宝一年前如是说,而在今年的廉政工作会议上,他依然认为,“这些问题得不到根本有效解决,一个重要原因是一些部门权力过于集中而又得不到有效监督制约。”

  而这些分析也被学者广泛认同,《人民日报》原副总编辑周瑞金此前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就说:“社会腐败向纵深发展,腐败不仅仅发生在经济领域,更深入到吏治腐败、司法腐败和舆论腐败,媒体可以被资本收买,起不到监督公权力的作用,这三种腐败直接与体制缺陷相关。”

  阳光作“防腐剂”

  意识到了腐败的根源,温家宝也开出了治理的药方,比如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上就强调,“必须依靠制度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确保权力规范运行。这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重要保证。”他当时就要求把监督制约权力的制度建设和创新摆在突出位置,融入各项工作中去。

  也是这一年,温总理提出了: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随后他强调“政务公开”,要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创造条件让人民更有效地监督政府,“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相对于2008年提出“必须始终把查办案件作为反腐倡廉的重要手段”,2009年,温家宝更加强调“查办案件”的重要性,他认为“查办案件是反腐败的最重要最直接最有效手段”。2011年,他再度认为,“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力度。查办案件是惩治腐败最直接、最有力的手段。”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温家宝去年在强调查办案件的同时也提出,“解决这些问题,根本在于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对那些屡禁不止甚至还在加重的问题,要从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入手,加快制度建设,完善体制机制,有针对性地加强治理。”

  而在今年的廉政会议上,温家宝并未直接强调“政治体制改革”,而是强调“只有在广泛有效的监督之下,政府才不会懈怠,才能有效遏制滥用权力和以权谋私”。

分享更多
字体:

网友评论

以下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MSN观点更多>>
共有 0 条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请登录:
内 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