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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黑规则(法眼)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17 01:39 来源: 国际金融报

  

  厚黑规则(法眼)

  【新闻背景】

  一、2012年4月14日《京华时报》消息,羽毛球前世界冠军黄穗以澳大利亚选手的身份出战了世界羽联职业公开赛,并被曝光在湖南羽毛球管理中心领空饷3年多。对此,一直沉默的黄穗发声,矛头直指湖南羽管中心。她说:“真是这样吗?你们别逼人太甚,我有自己想要保护的人,如果我的家人再因此受到伤害,那些你们曾经的谎言,我将会给大家一一揭开。”

  二、2012年4月14日《扬子晚报》消息,针对部分媒体关于田亮的第二个儿子年初在香港出生,可能系超生的报道,陕西省体育局相关部门近日表示,田亮已在今年初卸任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一职。而田亮的第二个孩子在香港出生,获香港籍,不属于“超生”。而国家计生委相关政策明确规定:中国内地居民在香港或国外生育二胎,只要孩子回到内地在两年内住满18个月,就被视为“超生”,应依照国家和地方计生政策接受处罚。

  正义难求,或在真相不明,或在规则不公。多数时候,真相不过与我们所知的一样,而规则也未曾繁复得令人窒息。正义之枪脱靶,其原因可能是我们未使用瞄准器,仅依直觉射击,以致跳脱了规则的约束。而在脱靶后便又怀疑自己的眼睛,认为真相晦暗难明。

  球场上,高水平运动员是“用脑子打球”的,他们的绝活儿之一是“造犯规”或“骗犯规”,观众对此并不反感,反而成为精彩比赛必不可少的桥段。可是在社会生活中发生类似事件时,当事人会立即陷入舆论漩涡,成为被攻击对象。从报道中引用的资料看,田亮的行为到目前尚未构成超生(考虑时间因素),但人们喋喋不休,难道只是因为田亮充分利用了规则?

  黄穗事件乍看是阳谋和阴谋的较量,其实也与规则相关。暂把黄穗与湖南羽管中心的恩怨放到一边——相信真相的找寻并不太困难——只看双方的手段便大可琢磨,湖南羽管中心利用了规则,黄穗则指出“曾经的谎言”,言下之意,你虽然占据大义,却也有把柄在我手中,不要欺人太甚。这种手法如用在体育比赛中并不算光彩,犹如某队得了联赛冠军,其竞争对手便知会说:切莫得意,某场比赛我们一起打过假球。可这种手法用在社会生活中我们却觉得习以为常,乃至可博得不少同情分。为什么会这样?

  田亮事件虽合理利用规则,但有赢家通吃的嫌疑,违背了公众对于平等的期待,引发人们的规则痛感,即便是阳谋却也成了投机取巧;黄穗事件中所谓的“谎言”则让湖南羽管中心的规则运用充满了阴谋的味道。这些是否能印证那个根深蒂固的猜想:所谓规则不过是些表面的东西,它是某些社会力量斗争的结果而非原因,不过为事件的盖棺定论砸下最后一锤,仅此而已。它华而不实、无足轻重。否则何以田亮遵守了规则却被质疑,而黄穗违反了规则(从表面上看)却理直气壮。

  这样的猜想还有整个中国史作注解,规则不被信任,便要挖掘真相。舜除四凶,不只因为他们作恶多端,还由于他们与新政权不合作;西汉的邓通被抄家,不只因为他越境采矿,还由于他为汉文帝吸脓疮让太子刘启(后来的汉景帝)下不了台;宋代的大文豪辛弃疾丢了福建安抚使的位子,不只因为“有钱如泥沙,杀人由草芥”,还由于他的政治路线与投降派不同;而大名鼎鼎的和坤与其说死于贪,不如说死于嘉庆皇帝长期受压抑的心态。

  倘若不相信规则,就要一直追查所谓的真相,否则便无法填补规则与真相之间的空洞。正是有这样的空洞,奠定了我们璀璨的厚黑文化。于是我们有了一种与生俱来的本领:寻找痛脚,质疑并架空规则,从而完成对事件真相的重新构建。

  厚黑的传统文化巩固了对规则的厚黑理解,所谓的规则只惩罚失败者,那些被处理的人,只是倒霉。于是逆向操作便顺理成章。大家一起做坏事,订立攻守同盟,便不怕有人揭发;有了后台,自己的腰也粗了,便不怕出事;东窗事发了,赶紧找关系,便不会吃亏;要不想被别人扳倒,最好的办法是先把别人放倒。坏人心术,可见一斑。而其中的逻辑也可笑得很,好比担心孩子睡觉时从床上摔下来,便把他放在地上睡。

  其实,规则总无法被忽视,不管我们在意还是不在意,服从还是不服从,信还是不信,它总在那里。可是如果规则只有在打击失败者时才能被记起来,那么没理由让人们去服从它。如果规则只有在胜负已分时才被适用,那么没理由让人们去信仰它。只有当规则被合理利用后又没有被订立者反悔,我们才相信,这便是安身立命之所。如何对待合理利用了规则的田亮,便成为试金石。至于赢家通吃的担心,并非没有道理。可是如果没有规则,他们就不通吃了么?只怕吃相会更难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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