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判刺死海警中国船长30年监禁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20 07:26 来源: 中国经济网
韩国仁川地方法院19日上午一审判处中国渔船“鲁文渔”号船长程大伟30年监禁,并处罚款2000万韩元(约合11.2万元人民币)。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刘为民当日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中方不接受韩方单方面适用“专属经济区法”对中国渔民作出判决。
9名中国渔民同时获刑
去年12月12日,韩国警方在黄海海域执法时,与“鲁文渔”号发生冲突。韩国媒体称,韩国海警李清浩在海上扣押“非法捕捞”的中国渔船时,被“鲁文渔”号船长程大伟挥舞的凶器刺伤。随后,李清浩被直升机紧急送往医院接受治疗,但因肋部被捅,内脏破裂,最终不治身亡。
韩国仁川地方检察厅本月3日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判处程大伟死刑。仁川检方表示,由于考虑到程大伟杀人是有缜密计划的,且未向受害人作出任何补偿,并鉴于被告人犯下的罪行有重大社会影响,因此需要予以相应的处罚。值得一提的是,韩国近年来鲜有执行死刑。韩国目前保留有死刑制度,但从1998年以后从未执行过死刑,韩国也被认为是“废除死刑的国家”。
韩国仁川地方法院19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处程大伟30年监禁,并处罚款2000万韩元(约合1.75万美元、11.2万元人民币)。法院在判决书中说,程大伟在未获许可的情况下曾多次进入韩国经济水域捕鱼。去年12月12日,程大伟在非法捕鱼而遭到韩国海警执法时,指示船员妨碍韩国海警登船执法,在韩国海警登船后刺伤韩国海警李洛勋,并在海警突然发射照明弹后“惊慌之下条件反射性地挥刀,刺中韩国海警李清浩并导致其不治身亡”,因此犯有“杀害执行公务者未遂和杀害执行公务者之罪”。
判决书说,鉴于程大伟杀人并非故意、反省态度真诚,判处其30年监禁和相应罚款。程大伟等人当庭并未就是否上诉作出表示。据悉,辩护律师将于下周探视程大伟等人。
法院同时还判处与此案相关的中国渔船“辽葫渔”号船长刘某和“鲁文渔”号、“辽葫渔”号的8名船员18个月至5年监禁,并处以罚款。
中韩未划定黄海专属经济区界限
外交部发言人刘为民19日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中方不接受韩方单方面适用“专属经济区法”对中国渔民作出判决。
有记者问,19日,韩国仁川地方法院援引韩“专属经济区法”判处涉嫌刺死韩国海警的中国渔船“鲁文渔”号船长程某有期徒刑30年,并处罚款。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刘为民说,中方注意到韩方有关判决。中韩在黄海尚未划定专属经济区界限,中方不接受韩方单方面适用“专属经济区法”对中国渔民作出判决。
他表示,事件发生后,中方一直与韩方保持密切沟通,敦促韩方理性、公正、妥善处理此案。中方将继续关注案件进展,并为本案中当事中国公民提供必要协助,维护他们的正当、合法权益。
程家主动赔偿42万未获韩方接受
程大伟的妻子高丽杰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他们一家人都诚恳地向韩国死者家属致歉。高丽杰和儿子分别向韩方去信,表达自己的歉意,希望获取死者家属的原谅。事发后不久,她主动要求赔偿韩方死者家属42万元人民币,委托翻译、律师向死亡韩国海警家属赔偿,“不管程大伟是无意还是冲动,毕竟造成了别人死亡,只是希望有一个公平的判决。”但高丽杰说,对方一直不接受,并非像韩检方指责的“未向受害人作出任何补偿”。
在程大伟的老家辽宁绥中的张见渔港,渔民们都不相信程大伟杀了人。程大伟是港上的名人。有船在海上出了事,渔民们就会去找程大伟,“大伟,赶紧去救人。”
在船长们的描述中,程大伟为人豪爽、仗义,“有点像当年的绿林好汉。”船长王尽忠至今还记得,刚认识程大伟那年,自己的船在海上遇险,其他船都不予理会,只有程大伟驾船18海里跑来救援。另一位船长则回忆,他的船在海上漂了三天三夜,直到程大伟的船路过才得了救。
38岁那年,程大伟第一次因救人上了报纸——2004年9月14日的凌晨4点,载着两千多吨硫酸的福州“金达226号”货轮在山东石岛附近海域出现故障,货轮在巨浪击打下濒临沉没。不远处,程大伟驾驶的“辽绥渔4415号”和另一艘渔船接到了求救信号,立刻赶去救援。两艘小渔船冒着被巨浪打沉的危险,在海上救了14个人,其中程大伟一艘船就救了9人。
这件事曾被《辽沈晚报》报道,并在辽宁和山东渔民间广为流传,程大伟也因此在渔民中间建立起威信。根据船长们的说法,7年间,他曾在3次海难里救了至少17条人命,“大伟在整个渤海都人缘好。”
评论
过度执法是冲突加剧主因之一
对于中国渔民程大伟事件,韩方依据专属经济区法进行审判,专家认为这并不恰当。中国社科院边疆史地研究中心李国强认为,由于事发海域中韩并没有划分疆界,而是依照《中韩渔业协定》规则,所以不应适用韩国国内法律。
据报道,中国渔民在公海捕鱼作业期间,遭到韩国海警武装的盘查、查扣时而有之,而渔船被扣以后,渔民往往要背负从重处罚的重担,甚至被罚得倾家荡产,生活困顿艰难。李国强认为,韩方的过度执法有时也是导致冲突加剧的主因之一。
“韩国执法当中,我认为存在着很大的一个问题。中国在黄海的执法,特别是在渔业方面的执法,完全是在海监和渔政的管理下采取行政管理的方式,而韩国方面是以军队在海上执法,出现了过度执法的问题。过度执法甚至是暴力执法,就容易激发矛盾引发更大的冲突,所以这个责任作为中韩双方都有值得去反思和改变的地方。”
普通纠纷不宜作出不理智反应
东亚传统渔业大国发生海上渔业纠纷其实很正常,本来简单的事实一旦添加了“民族感情”、“国家间对立”,就会演变成外交和政治事件。
日本大阪大学一名教授说,“东亚国家很多都是传统渔业大国,发生海上渔业纠纷其实很正常,各国只需按法律行事就可以解决问题。但不可否认,很多时候本来简单的事实一旦添加了‘民族感情’、‘国家间对立’的话,就会演变成外交和政治事件,甚至加深国家间矛盾和对立,这是很不理智的一种反应。”
一名渔业问题专家称,一般来说,渔业纠纷最终可以由双方协商捕捞限额来得到解决。一些专属经济区重叠的国家,采取将海域协商划分为“独享捕捞区”和“共享捕捞区”的办法协调分歧。
分析
中国渔民为何要“越界捕鱼”?
“越界捕鱼”最近成了东亚海域的敏感词,这些海上“原住民”在各国间引发了不小的风波。我国渔民为什么要千里迢迢“越界捕鱼”呢?
历史传统渔区性质改变
朝鲜半岛西部海域是山东渔民数百年来的传统渔场。这里距胶东半岛仅三四百公里,渔业资源十分丰富。但从2005年开始,中国渔民“侵入韩国专属经济区”的消息就不断见诸于韩国媒体之上。
“那明明是中国人的地盘,怎么就成韩国专属经济区了,我们刚开始都弄不明白,不自觉地就过线了。”山东威海荣成市石岛渔港的陈老板疑惑地对记者说。山东省海洋渔业厅一位人士则表示,中国渔民一直认为一国海岸线12海里之外便是公海,可以自由捕鱼,也搞不懂什么叫专属经济区,为什么以前能去现在不能去,去了之后还成为韩国直升机的追捕对象?
问题的答案在于2001年7月1日生效的《中韩渔业协定》。中韩之间一直没有海上的正式划界,该协定将中韩之间的水域划为3个部分,分别为“暂定措施水域”、“过渡水域”和“维持现有渔业活动水域”。其中“暂定措施水域”是北纬32度11分至北纬37度之间的黄海水域,由中韩共同养护和管理。而“过渡水域”共两片,位于“暂定措施水域”两侧的中韩两国领海外。在协定生效四年后的2005年,两片过渡水域依照中韩各自专属经济区的模式进行管理。
记者了解到,中日、中韩渔业协定的相继生效,使我国相关地区渔民缩小了约10万平方公里的渔场,此外受限制渔场还有26万平方公里。仅浙江省舟山市一地,受此影响的生产渔船就有近5000艘。
专属经济区重叠引发矛盾
除中国渔船“越界捕鱼”外,韩日等国渔船也有“非法越界”的情况。
日本海上保安厅的统计数据显示,去年就有10起外国渔船在日本海域进行违法作业被扣案件,其中9件涉及韩国渔船。日本渔船也吃过“越界捕鱼”的亏。2011年2月,俄罗斯边防部队在南千岛群岛附近海域朝一艘日本渔船开枪射击。《俄罗斯报》称,俄日渔业纠纷由来已久,经常发生俄罗斯扣押和枪击日本渔船事件。
对于东亚国家的海上纠纷,《纽约时报》称,东亚海域周边围绕着许多国家,对这些国家来说,专属经济区的200海里实在太广,而这些国家间的距离又实在太近,结果专属经济区相互重叠造成矛盾,更不用提各国间棘手的主权争端了。英国广播公司BBC称,以前各国民间由于实力所限,对周边争议海域的渔业资源有心无力,现在各方对自己经济主权越发重视。文章称,东亚海域渔业纠纷,经常和相关海域主权、航道权、石油开采权掺杂在一起,极易成为潜藏的冲突点。
韩国去年平均每天扣留一艘中国渔船
近年来,中国渔民与韩国海警之间的冲突愈演愈烈。2011年12月12日发生韩国海警在冲突中身亡的事件后,韩国舆论表现出不冷静的一面。韩国一些保守团体在中国驻韩大使馆门前举行示威;韩国政府决定,对因非法捕捞而被逮捕的中国船员,一律不采取宽容措施。与此同时,因非法捕捞而被扣押的中国渔船的担保金将提高到1亿韩元(约合55万元人民币),海警在危险状况下将大大放宽使用枪支的允许范围。
民众中国使馆前集会示威
去年12月13日下午2时许,韩国一些保守团体300多人在位于首尔钟路区的中国大使馆前集会示威,谴责“中方船员杀害韩国海警”,并要求中国“立刻道歉”。
在示威人群中,有人主张韩国政府以“军事手段”强硬应对中国渔民;有人称“中国政府必须向殉职警员补偿,并立刻道歉”;还有人称“若中国政府不道歉,将在全韩国境内抵制中国产品”。有30多名示威者试图冲击中国大使馆,但遭到警方阻止。此外,还有一名30多岁的韩国男子驾车三次撞击驻守在使馆外的警察巴士。
从2011年12月12日上午起,韩国大街小巷便开始充斥着各种声讨和谴责的声音。“严惩凶手”、“以开枪来制止中国渔民的反抗”、“给长期无视韩国的中国以坚决的反击”、“改变韩国在对中国外交上的软弱”……如此情绪化的语句不仅出现在韩国网民的留言中,更是见诸于韩国各大主流媒体报端。
当地时间2011年12月14日上午,“韩国自由总联盟”等市民团体聚集在中国大使馆前,举行以“谴责杀害韩国海警的中国海盗蛮行”为主题的记者会,在会议过程中,部分韩国人手持棍棒敲碎了一具象征中国渔船的模型,另有韩国保守团体焚烧中国国旗。
允许开枪应对中国船员
2011年12月26日,韩国政府公布“根除中国渔船非法捕捞综合对策”,除了增加海警各项配备外,还允许海警在“取缔中国渔民非法活动”时开枪。
韩国政府还计划将部署在韩国西部和南部海域的18艘大型舰艇增加到27艘,并在2014年底前将现在的18艘10米高的快艇换成新型快艇。据报道,韩国认为现在配备的快艇比中国渔船矮很多,海警强行上中国渔船时很不方便,很容易被中国船员打伤,所以要换成和中国渔船同等高度的快艇。韩国政府还计划增加119名舰艇操作人员,并计划将342名海上特殊机动队员全部换为来自特殊部队的人员。最重要的是,韩国政府之前只向乘坐快艇接近中国渔船的8名队员中的2人发放枪支,现在则改为8人全部携带枪支。“对策”规定,海警在抓捕中国渔船和船员过程中,如果自主判断生命受到威胁或无法执行公务时,可以立即使用枪支。
海警执法越来越苛刻
为了解决双方的渔业纠纷,2001年两国政府达成协议共同实施《中韩渔业协定》,根据该协议,中韩两国国民和渔船可持对方国家发放的入渔许可证,在对方国家专属经济区从事渔业活动。中国渔船到韩国专属经济区管理水域作业,应将赴韩入渔许可证置于渔船驾驶室明显位置,并接受韩方检查人员的登临检查。
据资料显示,2011年1月到10月间,韩国西部海警厅就扣留290多艘中国渔船,几乎平均每天一艘。
韩方的执法检查越来越严格,对网具网目的尺寸规定、渔获量记载数目、作业日志填写等的检查几乎到了苛刻的地步。
一位拿到证、多次去韩国近海捕鱼的中国渔船老板老陈用“骚扰”一词形容韩国海警的密集盘查。他说,进入韩国专属经济区的渔船需要每时每刻与韩国海警保持联系——报产量、报位置,韩国海警还随时可能会登船检查。像渔船的渔网网孔大小、航海捕捞日志、捕捞量以及其它细节有任何违规,即使有证也会被捕被罚。
陈老板说,一些去韩国捕鱼的中国渔民打一会儿鱼就要称一称,生怕“超重”,即使是超过一吨也要受罚。“一罚就是三四十万元人民币。”他说。
据韩国海警的资料显示,最近5年,韩方对中国渔船的罚款总额达294亿韩元。按现在的汇率计算,约为1.64亿元人民币。(本报综合报道)
(责任编辑:刘潇潇)